万历年间:“京城内外盗贼生发,各该巡捕后备官,虽不系本管地方,有能协力捕获者,纪录擢用。”(《明神宗实录》卷十二,万历元年四月壬戌);
宣德年间:“严京城捕盗之禁。时京城多盗,都御史刘观等议于五城兵马司各增官军一百人与同捕捉,每五十家置巡更捕一,遇夜以十人守之,有盗贼有违夜禁者皆听捕以闻。上从其议,命英国公张辅同五军督府按坊遣军助之。”(《明宣宗实录》卷十三,宣德元年春正月甲子);
天顺年间:“以京师内外多强盗,命都察院出榜申谕诸人擒捕,若得实其原捕及首告人,赏钞二千贯贼赀,官旗、军校升一级,民匠加赏银十两”(《明英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七,天顺二年十一月壬寅);
弘治年间:“先是,京师奸民马纪,夜聚诸恶少马聪等,持刀入民妇家,逼而淫之,劫其财,为逻者所获。”(《明孝宗实录》卷一百零九,弘治九年二月甲子);
嘉靖年间:“盗入杨威营把总指挥采雄家,杀其妻并子女四人,巡按御史以闻。诏下所司缉捕。”(《明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嘉靖十年八月甲午);
天启年间:“巡视皇城御史徐杨先、王一中、主事黄文星目击疏虞,且盗贼生发,议欲严启闭以防奸盗。”(《明熹宗实录》卷十三,宣德无年春正月甲子)。
明实录中记载兵变民变的数量分析
表三[33]
类别
年间
记载的民变兵变数量起(单位)
存在时间年(单位)
民变兵变数量/存在时间
永乐
1
22
0.05
宣德
4
10
0.40
正统
4
14
0.27
景泰
7
7
1.00
天顺
2
9
0.22
成化
4
23
0.17
弘治
7
18
0.39
正德
24
16
1.5
嘉靖
11
45
0.24
隆庆
2
6
0.33
万历
9
48
0.19
天启
21
7
3.00
崇祯
10
17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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