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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体还是文明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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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37:50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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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时间导致的混乱,及混乱预示的秩序。例如,“辛亥革命”前夕的混乱,抗战时期导致的东西部分离,1950年代社会改造运动导致的差异等,便分别造就过“共和”、“边政学”、“民族学”所预示的秩序。因“小民族主义”导致的暴力冲突,或因国际关系导致的民族关系复杂化,也易于使“民族问题研究”得到更广泛的关注。然而,此处所谓的“历史”,乃指事件性的历史背后常存在的结构性的历史,这个结构性的历史,决定着“民族”的辨析不断涌现的规律。 在《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世纪集团,2003)一书中,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为我们指出,“民族”、“族属”、“民族主义”这些观念之起源,有一个更宏大的历史背景。这些观念产生于古老的、根本的文化概念“丧失了对人的心灵如公理般的控制力之后”,惟有在这个情况发生的时代,“想象民族的可能性才终于出现”(《想象的共同体》,第35页)。 也就是说,与“民族”概念相关的一些观念和制度,兴起于某些社会团体和地区的“古老文化”遭遇到严重的危机之时。 位列于“古老文化”的,固然有部落社会,但近期世界史和人类学研究却表明,这些部落社会,在漫长的历史中,却与“传感性”和“散布力”极强的文明社会存在着密切关系,受后者的支配,或采取“避世主义”的方式,抑或是退避于文明难以抵达的高山、丛林、海岛,成为“与世隔绝”的“原始社会”,都是关系的表现。在以形形色色的方式存在着的“前现代社会”中,控制着广大人群的观念体系,可被定义为“文明”。这个意义上的文明,即指其在场范围超越近代意义上的“社会”、“民族”、“文化”的法权-道德体系,它可以表现为包括基督教世界、伊斯兰世界在内的跨文化信仰体系,也可以表现为中国式的朝贡贸易-礼仪体系。如安德森指出的,古代文明社会借助三个“古老的、根本的文化概念”维持着某种“非民族”或“超民族”的共同意识,这些包括:(1)书写文化与宗教-经典神秘主义,(2)等级主义世界观及其中心边缘秩序体,及(3)宿命主义的历史时间观(同上,第35-36页)。从一个角度看,可以认为,在古代中国,这三个“古老的、根本的文化概念”,具体表现为汉字中心主义的文化观,五服式内外上下区分的帝国宇宙论,及物我不分、古今贯通的时空观念形态。这个“三位一体”的观念形态,在帝制下,表达为一种等级主义的天下观。这种“天下观”包含着某种权力关系,在具体历史中,不是永远被实现的,在“分合”不一的中国历史上,甚至出现过占一半以上时间的“分裂时期”,在这些时期,分治的王国,有与欧洲王国相当接近的特征,所不同的是,它们总是为“大一统”所替代,这表明,作为观念,“天下”有着强大的观念生命力。“天下观”之下涵盖着某种“世界体系”,但这个意义上的“世界体系”不是以近代式的主权国家为单元组成的,也不以经济关系的维系和“种族—族群”及民族国家的区分和疆域化为基础。“有教无类”表达了“天下”的世界认识。 吴文藻说过,“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之西方政治哲学史,一部政邦哲学之发达史也,自费希特、黑格尔以来之政论史,一部国家至尊论之发达史也;自19世纪马志尼、密勒以来之政治运动史,一部民族国家主义运动之发达史也。至于我国,则自先秦以来之政治哲学史,一部圣哲人生哲学之发达史也;自黄黎洲以来之政论史,一部汉族中心论之发达史也;近50年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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