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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文化与诗可以群

时间:2009-8-8 16:55:42  来源:不详
相比的创作群体。如杨绾所说,推行进士制使得“幼能就学,皆诵当代之诗,长而博文,不越诸家之集,……六经则未尝开卷,三史则几同挂壁。”只重诗赋而不重经史,写诗人众,必然造就出群众性的诗人队伍。

    再次,思想与行为方式的改变,造成了唐代精英文化的开放性、外向性:不是自我封闭的“独”,而是积极交游的“群”。进士制与诗赋取士的逐渐完备,将士人培养、塑造成诗人,也使得诗歌创作从自诉变为了及人,“群居相切磋”为之发扬光大。

    魏晋南北朝时期,贵族们的生活圈子相对窄小,政治黑暗,迫害有加,人们心有惴惴,易入于内向。唐代不然,生活在思想开放、三教并行的环境中,不似六朝士人那样热衷于谈玄或佞佛,或在内省式的论辩中思考“名教”与“自然”的孰可相从,人们受时代鼓舞,奋发昂扬,积极吸收外来文化,主动接受胡风胡俗影响,以至于放浪通脱、不检细行。唐人不似六朝贵族那样静态地“养望”,而是以增见识、重交游、广声誉为目的,漫游东西南北各地。他们“寻芳逐胜,结友定交,竞车服之华鲜,骋杯盘之意气,沽激价誉,比周行藏。”13

    唐代诗人在漫游中开阔眼界,了解山川风物、民情风俗、历史掌故,增长见识,又交结朋友、切磋文学、作诗争胜、揄扬名声。同时,改变了以往重在修身、依仁游艺、奉行中道的儒者传统,大大发挥了文苑精神,追求身心自由和文辞美妙。而恰是这些特点,为诗歌创作、欣赏、传播提供了基础,为“诗可以群”创造了极好的条件,也使得“诗”之“群”具有了不同于以往诗歌发展史的新形态,和有异于前述上层之“诗”或下层之“歌”的作者基础。甚至官员与文士不讲身份,以诗会友,以酒相交,杜甫《饮中八仙歌》就是典型的例子,《竹庄诗话》评之为“见开元太平人物之盛”。

    开元人物之中,出现了我国诗歌史上最负盛名的李白与杜甫,思想多元、兼有胡汉文化背景的李白且不说,连固守儒家传统的杜甫,青年时代也是“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壮游》),与李邕谈文论艺,同苏源明驰马游猎,随李白访道寻仙,后又有高适加入,在孟诸一同游猎,三人登吹台,上琴台,怀古言今,感叹吟咏。杜甫后来困顿长安,为了生活,充当贵族府中的“宾客”,为了仕进,不得不投赠诗歌以求援引,但他更多是与诗人结交:同郑虔酬唱,偕高适、岑参、储光羲、薛据登慈恩寺塔而作诗,后来在肃宗时期,他任左拾遗,又与贾至、王维、岑参、严武友善,也有唱和。交往和唱和,使自诉为主的诗歌创作发生了很大变化,也在“切磋”上延续并发展了“诗可以群”的精神。

    以上三点之外,还要补充的是:对特有的隐居诗人群之生成机制,当从以隐求仕的角度看待之,这是进士文化在制度上的体现之一。唐代诗人之隐逸风气与进士制颇有关系,而且唐代诗人的隐逸又不是前代的多为个人之隐,却多集体性的隐逸,终南山、嵩山、庐山,都有很多读书求仕的隐逸之士。此外,隐逸的另一原因是养名以求荐举。就后者而言,是与制举密切相关的。据《新唐书?选举制》上:“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人主。”14唐朝历代皇帝所开与隐逸有关的制举科目,其名称短者有高宗时的“幽素科”、穆宗时的“山人科”,长者有“养志丘园嘉遁之风戴远科”(高宗),“哲人奇士隐沦屠钓科”、“高才草泽沈沦自举科”(玄宗),“隐居丘园不求闻达科”(德宗),更多的是适中的四字名称,如“销声幽薮科”(高宗),“草泽遗才科”、“藏器晦迹科”(中宗),“高蹈不仕科”(玄宗),“乐道安贫科”(代宗),“高蹈丘园科”(德宗),“草泽应制科”(文宗)等。由于制举一经登第即可授官,无须如进士、明经那样要过礼部、吏部的考试关,待释褐而逐个阶梯攀升,因此,遂有“终南捷径”一说。

              四  进士前的“群歌”与进士后的“群诗”

    唐代进士科特重诗赋,进士文化也就与诗歌密切相关。由于进士文化伴随科举制而逐渐生成,是与贵族文化相对立的文化,是作为瓦解后者的新兴文化出现的,因此唐代的“诗可以群”就不是沿着魏晋六朝贵族文化的一条路线发展,而具备了前论先秦时代的两方面特点,在延续并改变了上层的“群”而“诗”同时,更提升了下层的“群”而“歌”。在引出一系列变化的同时,“诗可以群”的理论命题也在实践中大为发展。

    安史之乱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造成了贵族政治的彻底崩溃,随着庶族知识分子以才学登科,踏上政坛,进士文化更为发展成熟,“诗可以群”也有了新的涵义。前引贾晋华书所述,与进士文化关系最为密切,在诗史上地位最高的,当是以韩愈为首的韩孟诗人群,和以白居易为代表的东都闲适诗人群。二者可分别看作是进士前诗人群和后进士诗人群的代表。他们之间,还应有刚登第的“群诗”和进士后的“群诗”。

    诗人的群体性创作与进士文化有密切关系者,尤见于韩孟诗人群,他们所作可看作是进士前的“群歌”,具有《诗经》和汉乐府“群”而“歌”、“歌”而“怨”的精神。韩愈幼年失怙,苦读力学,于贞元八年(792)二十五岁时登进士第,却“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上宰相书》),于贞元十二年(796)入汴州董晋幕。不久,李翱来汴,与韩定交,次年,举进士未第,又来汴从韩愈学文。其年孟郊亦来汴。同年十月,张籍因孟郊介绍,来汴州从韩愈学文。后韩愈往徐州入张建封幕约半年,其间张彻来徐州从韩愈学文,张籍也来探访游从,李翱亦来。在韩愈、孟郊两年多的聚会中,两人的诗风互相影响,张籍、李翱、张彻则受到韩、孟的共同影响。元和元年(806)六月,韩愈回到长安,任国子博士,此时孟郊、张籍、张彻都已在京,后张署、侯喜又来。李翱分司洛中,孟郊也赴官洛阳,不久,韩愈为避谗而来到东都分司,皇甫任陆浑尉,去洛不远,李贺也赴洛客居,本居此地的卢仝与韩孟交,刘叉、贾岛等又陆续来此。于是,在元和元年至六年(806—811),韩孟诗人群在京洛地区“群”而有作,成就了元和诗坛上极有特色的创作流派15。

    这一派所作诗歌不仅在艺术上具有怪奇险涩的特点,于盛唐之音以外另作开辟,而且他们的所作,颇有与进士落第相关者,孟郊和贾岛,就以落第诗的悲怆动人著称。因此,他们所作在表达对士人本身命运的关注同时,“诗可以群”又体现为“诗可以怨”,而且“有所怨恨”又从“自歌”变为“相从而歌”。作为此派诗歌的领袖,韩愈“进则不能容于朝,退又不肯独善于野,疾恶甚严,爱才若渴”(叶燮《原诗》),反映在创作上,“昌黎诗有正有奇,正者所谓‘约六经之旨而成文',奇者即所谓‘时有感激怨怼奇怪之辞'。”(刘熙载《艺概》)由于自己对才高而落第有切身体会,因此,他作于贞元十九年的《送孟东野序》提倡“不平则鸣”,《荆潭唱和诗序》更认为“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眇,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显然,这是对《风》《雅》、《骚》《辩》以及汉乐府民歌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进士后的群诗有唐前期与唐后期之别:前期多为进士出身者,进入宫廷后经常从事奉制酬应之类创作,而后期则从歌功颂德转变为或具诤谏性质、或有政治意义的创作。

    先论前期之作。由于时代之变,盛世作诗,贞观时期的征边、感怀、咏史、述志之作,颇多颂扬开国功业,总结历史教训内容,气骨较为刚健,境界较为开阔,对南朝宫廷诗有显著的突破。然而,诗人一旦进入宫廷,在奉和应制之中,多旨在颂圣称美,兼有道德说教,很难创作具有个性特点、真正言志抒怀之作。形态上的“群”而为诗,除了规模之盛,并体现了“群”之“和”或也有“切磋”之义外,此期的宫廷所作,较之于汉武或曹魏时期的公宴诗,并无本质的区别,“诗可以群”也无根本性的发展。

    不过,即使是相沿汉魏六朝公宴、朝会的遵命文学,唐代也因诗人从幕客到官员的身份变化,使之在歌功颂德的主调中有所突破。如李峤、苏味道、杜审言、崔融等“文章四友”,所作的侍宴应制诗,较之沈、宋等人,能较多地表现内心感受、抒发自己的情感,体现出个性化的因素。据《唐诗纪事》记载,仅景龙二年七月至四年六月的两年间,宫廷游宴赋诗就多达41起,若往上推,武后时期的情况可以想见。武后至中宗朝,“游宴以兴其篇,奖赏以激其价”(胡震亨《唐音癸签》卷27),对于诗歌艺术形式和表现技巧的发展提高,有较大的推助作用,尤其是“沈宋裁辞矜变体”(李商隐《漫成》之一),更使七律为之成熟。

    后期的进士后“群诗”又可分为新乐府的一群,和为官不久就遭贬谪的一群,前者以元、白为代表,后者以刘、柳为代表。

    白居易的讽谕诗只是他作品的很小一部分,然而《旧唐书》本传称:“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评价甚高。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序有云:“昔三代之盛也,士议而庶人谤。”本着这一精神,白居易《新乐府》自序称“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可见,他不仅有以诗干政的自觉,而且在诗歌体制上也有意识地学习《诗经》,在创作上与国风、小雅精神较合。

    从杜甫、元结发展而来的关怀民生的精神,到张、王,元、白,可看作是具有历史长度、非严格意义的创作群体;而以新乐府为代表的诗歌,虽“诗”亦“歌”,实为诗人对“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的代言。讽谕是“采诗”精神的发扬,也受到了唐代谏诤制度的影响。唐人在登进士第后,释褐颇多授职为拾遗、补阙等低级谏官,据《唐六典》,拾遗因“言国家有遗事,拾而论之”而命名,补阙则是“言国家有过阙而补正之”。担任谏官者,多有责任感:“见君过失而不谏,是轻君之危亡也。”(刘向《说苑》卷九《正谏》)因进谏而及于诗歌,诗人以百姓的代言人自命,以诗歌表民怨、革弊政,是参与政事的自然延伸。

    此类诗歌虽是进士后所作,却仍具有进士前“群歌”的性质,如果说韩孟诗派因感慨士人自身命运,而创作表现不平、怨愤的诗歌,那么元、白等人的讽谕诗,则构成了表现人民之怨的另外一翼。

    刘、柳是王叔文集团的主要成员,在宪宗登位后,二王被杀,刘、柳等被贬,史称“二王八司马”。严格说来,他们并非文学创作群体,但由于“群”而“党”,造成了政党政治,也开启了唐代党争文学和贬谪文学的创作,故附带论之。孔子有“君子群而不党”之说,“群”本不应结“党”,然而实际上,又不能不相涉。后汉灵帝时,大臣与宦官间的斗争引发了著名的“党锢”,中唐时又有牛李党争,延续到北宋,更形成了政党政治。刘、柳遭贬谪后“有所怨恨”,虽非“相从而歌”,诗旨、感情与精神却是一致或相似的。就特殊的文体角度而言,他们的被贬,使之能身处荒蛮之地,有利于汲取当地“群”而作之的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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