䪺,俗同䫦。”《玉篇·頁部》:“䫦,頷車骨。”《廣韻·合韻》:“䫦,䫦車,頷骨。”
然而“䪺步”、“䫦步”似皆不合文義。“䪺”以“去”為聲,與“却”音近可通。《韓非子·初見秦》:“而郤走不能死也。”《戰國策·秦策一》郤作去。“郤”與“却”同。《戰國策·齊策二》:“則秦兵不却。”《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却作郤。[23]“䪺”當可讀作“却”。《广韻》:“却[24],節也。”“節”有適度之義。《墨子·辭過》:“風雨節而五穀熟,衣服節而肌膚和。”《禮記·文王世子》:“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文王。”俞樾平議:“節之言適也”。 “䪺(却)步”指適度步行。
附脈 《引書》92~93
“附”,原釋文直接釋作“胕”。高大倫先生釋作“胕(附)”。[25]按:此字右部與同簡“陽”字左部同,當從“阜”。字釋作“附”。《二年律令》27號簡的所謂的“决”字,亦當從“阜”,釋作“䦼(决)”。
苦頤及顔 《引書》97
“頤”,原釋文作“頯(?)”。按:從圖版來看,此字與94號簡“頤”字同,與《二年律令》30號簡“頯”字作 異。字當釋作“頤”。
以利距首 《引書》99
“首”,原釋文作“腦”,注釋認為其與《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第57簡“腦”字同[26]。按:整理者引以為據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第57簡的 ,其實是“首”字。《奏讞書》常見“首”字作 (156)、 (142)、 (142),與之形近。本簡所討論的“首”字,下部略顯涂黑,與107號簡“則”字的寫法類似。
引信(伸)以利肩䋮(錦) 《引書》100
“信(伸)”,原釋文作“倍”。按:此字也見于《引書》21、23號簡,與《蓋盧》11、16、17等號簡“倍”字有異。《引書》21、23號簡的“倍”,陳斯鹏先生改釋作“信(伸)”[27],可從。此亦當是“信”字,讀作“伸”。
故多病而昜(易)死 《引書》106
“昜”,原釋文作“易”。按:從圖版來看,此字與11、107號簡“陽”字左部同。比《銀雀山漢墓竹簡》3號簡“易”字[28]多一橫,當是“昜”字。
簡文“昜”當讀作“易”,釋文作“昜(易)”。
熏(?)熏囊一 《遣策》5
“熏”,原釋文未釋。按:從圖版來看,此字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一號墓遣策》“熏”字[29]同,當是“熏”字。“熏”上一字,筆蹟已然糢糊,但是作為“黑”下部所從的“火”還能辨認。疑亦是“熏”字。江陵鳳凰山八號墓竹簡遣策137號簡“熏熏囊一”可參讀。[30]
史先笥一 《遣策》15
“先”,原釋文作“光”。按:從圖版來看,此字與《蓋盧》12號簡、《馬王堆漢墓帛書·合隂陽》113、114號簡“光”字有別,與《馬王堆漢墓帛書·十問》50號簡“先”字同。字當是“先”字。
𧆑一落 《遣策》24
“𧆑”,原釋文作“藿”。按:看圖版,“艸”已然殘失,整理者當是目驗而得,此從之;“雨”下部從“雔”,字作“𧆑”,當是“藿”之繁體。江陵鳳凰山八號墓竹簡遣策149號簡“ 笿一”,金立先生疑“ ”讀作“藿”,指豆葉[31],當是。“落”讀作“笿”。《字林》:“笿,杯笼也。” 《江陵鳳凰山167號墓遣策》74號簡“𥯄笿一枚”之“𥯄”,整理小組認為是“萑”字,又說:“但籠中所盛與遣策不符”[32]。據《鳳凰山167號漢墓頭箱隨葬品一覽表》[33],籠中所盛是“食品”。疑“𥯄”與“𧆑”、“藿”有關。
部婁(簍) 《遣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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