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上博简《性情论》16号:“其反善复 也慎。”可以看作上述写法的变体。
4.从糸
《语丛一》49号:“有终有 。” 这种加糸写法的“始”字可能因涉上文“终”字而加旁。
(二)治
1.从糸(幺)
1.1《老子甲》26号:“ 之于其未乱。”上博简(二)《子羔》1号简“古能治天下”写法同。
《老子乙》1号:“ 人事天。”
《六德》30-31号:“门内之 ,……门外之 。”异文见于上博《性情论》26、27号简,但笔画模糊不可辨。《性自命出》58-59亦有门内、门外之语,治字写法与此同。
《容成氏》19号“近者悦治”、43号“其政治而不赏”、“而治乱”字写法同《六德》。
《唐虞之道》中全部治字均从糸(幺),但省口旁,26号从糸作 ,其它从幺作 ,见于10、13、14、28号简,繁简不同而已。
《性情论》16号:“其居节也舊,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 其德(也)。” 异文见《性自命出》26-27号简,治字从口作 ,原隶为“司”,未作其他说明,当是以为不破读,但依上博简,并据治字习见写法,字当读治。《仲弓》26号:“愚恐 吾子忧,愿因吾子 而(治)。”“治”亦从口作,“恐”后一字可能读为“贻”。
1.2《恒先》8号:“有 无乱。”从言。
1.3《从政(甲)》16号:“君子药(乐)则 正。”从心。《从政(一)》1号“治政教”3号“不治则乱,治已至则…”写法与此同。
2.从言
《成之闻之》32号:“君子 人伦以顺天德。”
《尊德义》中全部治字均作此形,见于5、6、12、23、25、31号简,只是写法上略有繁简不同而已。
3.作台
郭店《缁衣》20-21号:“邦家之不宁也,则大臣不 。”今本作“大臣不治”。
4.从口
见从言条引例。
(三)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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