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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柳宗元迂谪后期文学创作之民俗风情

时间:2010-11-15 11:31:55  来源:不详
染岭南民俗风情,发而为文,“雄浑雅健,似司马子长”,正如余华先生程子山日:“前辈谓退之子厚皆于迁谪中始收文章之极功,盖以其落浮夸之气,得忧患之助。言从字顺,遂造真理耳。”程子山道出了柳宗元后期散文创作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在笔者看来,受当地民俗风情之浸染,并在后期借鉴吸收岭南民间文化因子,应当是其创作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一)人物传记和山水游记中的岭南民俗物象
  首先,在柳宗元的人物传记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从中窥析当地的一些民风民情,如其作于柳州时期的《童区寄传》中写到:“柳先生日: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其中所反映的是流行于岭南地区的一种买卖杀害儿童的残酷习俗,关于这一点,柳宗元在<三戒》篇<永某氏之鼠>一文中亦有相关记述:“假五六猫,阖门撤瓦灌穴,购僮罗扑之,杀鼠如丘。”其中再次提到了“购僮”这一风俗。作者从岭南的民俗风物中获取写作的题材,并将其演绎成为一则带有传奇色彩的动人故事,通过主人公区寄与两个贼人斗志斗勇的传奇经历,歌颂了以弱抗暴的不屈斗争精神。除此以外,《梓人传》和<李赤传》等篇跟流行于当地的民间传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
  其次,柳宗元的山水游记中也有一些涉及岭南民俗事象的作品,如《柳州复大云寺记》云:“越人信祥而易杀,傲化而面仁,病且忧,则聚巫师,用鸡卜。始则杀小牲,不可则杀中牲,又不可则杀大牲,而又不可则诀亲戚饬死事,日神不置我已矣。……唯浮图事神而语大。”从中,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越地百姓对于神鬼巫祀的笃信之深,他们甚至可以将自己的生命弃之不顾,也不愿违逆鬼神的旨意,这种信仰民俗,至今仍在岭南地区留有很深的文化印迹。又如《柳州山水近治可游者记》中有对于岭南风物的直接描写:“雷山两崖皆东西,蓄崖中日雷塘,能出云气,作雷雨,变见有光。祷用俎鱼,豆彘修形,糈禾,阴酒,虔则应。”从中所描画出的应该是一幅当地百姓的祈神降雨仪式图,而所祭之神应是雷神。<岭外代答》“天神”篇中有关于这一风俗的记载:“广右敬事雷神,谓之天神,其祭日祭天。盖雷州有雷庙,威灵甚盛,一路之民敬畏之,钦人尤盛。圃中一木枯死,野外片地草木萎死,悉日天神降也。许祭天以禳之。”柳宗元亦有(雷塘祷雨文》云:“惟神之居,为坎为雷。专此二象,宅于严限。风马云车,肃焉徘徊。能泽地产,以祛人灾。神惟智之,我以诚往。”从中可见,柳宗元即使是作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当其置身于岭南这种信巫事鬼、民神杂糅的风俗物象之时,似乎也身不由己的陷人神鬼情结中不能自拔了。
  (二)寓言小品和赋体杂文中蕴含的岭南民问文化因子
  以寓言观之,柳宗元的重要代表作《三戒》在写作手法上是以物拟人,其中的动物形象如黔之驴、临江之麋、永某氏之鼠等均给后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黔之驴》一篇可渭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关于这些动物故事题材的取处,柳宗元在《三戒》篇首这样说到:“吾恒恶世之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有客谈麋驴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三则故事是从“客谈”处得来,而非柳氏本人创作。其流传地点,很有可能就在当时的岭南地区,即今云南、贵州、两广一带。以《黔之驴》为例,季羡林先生在《柳宗元<黔之驴>取材来源考》一文中有详细的论述。他首先归纳了《黔之驴》这篇寓言的几个特点,即驴和虎是故事中的主角、虎因为驴的呜叫而吓跑、驴终于显示其真本领而最终为虎所食等几个方面,接着援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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