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率土莫不凛遵正朔,恪守王章,惟回赦不问晦朔盈虚,不论闰馀寒暑,计满三百六十日为一年,即定岁首,往来贺节,并不遵奉宝历,又崇尚白色、制为本帽,往来街市,略无顾畏,其应禁者一也:且种类遍满天下,声气周通远近,凡行客出外,以诵经咒为号,即面生无不相留,虽千里不找资斧,连植党羽,互相纠结,其应禁者二也;凡城市乡镇关津渡口之所,把持水陆行埠,垄断罔利,恃其齐心并力,辄敢欺凌行客,吓压平民,其应禁者三也;又各处创立礼拜寺,千百成群,人寺诵经,而其性凶悍,好习拳勇,打降匪类,人命盗案,颇多此辈,其应禁者四也(57)。
陈世倌就一般回教而言,并未对各地新、旧教的差异进行分析。原奏所述查禁回教的条款。亦不尽符合事实。清朝境内的回教信徒穆斯林,分布甚广,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为陕甘及内地各省的回教;一为天山南路的回教。以陕甘地方为例,西安省会及其附近属邑回民最为聚居,而甘肃自平凉西北至宁夏,则比屋皆是,其馀如西宁、河州、甘凉等处回民,亦人数众多。各处回民的宗教信仰,虽然都是伊斯兰教,但有新教与旧教之分。《循化厅志》有一段记载如下:
回教一而已矣,所传天经三十本,云出自唐时,其祖师马哈嘛所为,回民世守之。至乾隆初年,而河洲始有前开、后开之异。前开者,先开斋而后礼拜也;后开考,先礼拜而后开斋也。其始不知何时,然教遂自是分而为二,首开之教简而便,趋之者众,顾其异者,即节目之不同耳,无二经也(58)。
引文中的“后开”,即后开斋,指的是阿拉伯人的格底目(Gedimu),意指老的、旧的。“前开”即前开斋,是指马来迟所纂辑的《冥沙经》。据甘肃皋兰县知县刘鹤呜禀称:“河州回民,东南两乡,前开斋、后开斋各居其半;西北两乡附城关厢尽属前开。马来迟亦系前开,教内州属回民三万馀户,前开居十分之七,不止二、三千人。”(59)雍正元年(1723),马来迟赴麦加朝觐,并且在叶门及中亚布哈拉等地游学。学习苏非教义及仪式。雍正十二年(1734),马来迟回国,在河州西宁江循化等地传教,成立“花寺门宦”。教中仪式,既简而省费,又新其耳目,即所谓回教中的新教。乾隆十二年(1747)五月十二日,乾隆皇帝从畅春园向皇太后请安还宫,旧教回民在西直门外控诉马来迟邪教惑众,经户部右侍郎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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