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千古未有之变局和不愿打开的国门再也无法关闭的现实,自19世纪70年代以降,清朝被迫依次在英、美、秘鲁、西班牙、日、德、法、俄、意等国设立驻外使馆,对西方的遣使要求作出对等性的反应。伴随着郭嵩焘、何如璋、陈兰彬、刘锡鸿、曾纪泽、刘瑞芳、薛福成、黎庶昌等早期驻外公使驻节域外,中国的外交近代化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这批早期驻外公使由于受欧风美雨的浸染,加之对外交涉工作的需要,都或多或少具备了国际法意识。笔者试图将1875-1894年甲午战争前这一时期称之为晚清派驻使节的早期阶段,(注:关于晚清早期驻外公使的研究,可参见拙作:《论晚清驻外使馆的设立》,《江西社会科学》1992-3;《郭嵩焘出使英国时的矛盾心态》,《近代史研究》1990-3;笔者的硕士论文《中国早期驻外公使的群体研究(1875-1894)》,南京大学档案馆1990年藏。)并拟从四方面对晚清早期驻外公使的国际法意识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际法的最初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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