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这句话的意思是:根据边疆地区各民族的情况“因俗而治”,“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内实行多种*制度,进行统治。
清朝是继承中国历代王朝传统而建立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是汉民族,而边疆各民族和汉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相差较大,如何根据各民族习俗特点,制定适宜的边疆民族政策,
是清王朝统治边疆地区的重要任务。
(1)不改变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衣冠制度。
清朝追求边疆地区*上的稳定,力求不改变当地的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蒙古地区,仍旧是“行则车为室,止则毡为庐,顺水草便骑射为业”的游牧经济和游牧生活方式。对于西藏,乾隆认为:“西藏乃极边之地,非内地可比,其生计风俗,自当听其相沿旧习,毋庸代为经理。”周蔼联考察西藏指出:“边氓之气宜静不宜动,此等番民羁縻之足矣,召募垦田,患有不可胜言者,子知其一不知其二也。”[18]清朝不改变边疆民族各部的宗教信仰习惯。奉行扶植藏传佛教的政策,规定喇嘛不服徭役、不纳赋税,对喇嘛教上层人物给予极高的礼遇和*、经济特权。蒙古部“因蒙古崇奉喇嘛,最信黄教,因而加以保护,用示怀柔。”
不改变边疆民族的服饰及生活习惯。乾隆针对蒙古部的服饰说过:“至于衣服制度,不妨仍其旧俗,若因归降天朝,必尽用天朝服色,势亦有所难行。尔等习惯自然,一时岂能骤易?且将旧时衣服尽行弃置,亦殊非爱惜物力之道。即朕所颁易物件,亦止善为收贮,传之子孙,惟来京朝觐,暂时服用。”[19对于回疆各部采取了“缠头环耳各随宜,何必衣冠尽
改之”的尊重回部习俗的政策。清朝宣告南疆各民族“不令汝等更改衣冠,照旧各安生业,其中有被霍集占逼勒随行者,亦不过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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