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边疆民族的控制,“分而治之”使他们之间隔绝、封闭,大大地限制和缩小边疆民族首领的权限,使他们不能联合起来反抗清朝的统治。
第三,宗教政策。
青藏高原、大漠南北和天山北路的蒙藏民族大多信奉藏传佛教,而天山南路的各民族则信奉伊斯兰教。在边疆地区,这两种宗教有着巨大的传统影响和社会势力,有着强烈的民族
性。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边疆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政府在边疆地区的施政不能不考虑宗教因素。
藏传佛教在西藏地区的巨大影响无庸赘言。崇奉藏传佛教不仅关系到西藏地区的安定,而且对稳定蒙古、青海等地区的*局势有极大的关系。在蒙古民族聚居的地区,蒙古王公贵族和一般牧民无不虔诚信奉藏传佛教,在青海地区,西宁一带的藏传佛教寺庙据史料记载在17世纪中叶已有数千所,而且青海各台吉往往俱以达赖喇嘛的弟子自居,唯视达赖喇嘛之言而尊依以行。在新疆地区,卫拉特蒙古部部众“凡决疑宁计,必咨喇嘛而后行”。
自17世纪末开始,准噶尔部往往利用藏传佛教的影响,联络蒙古部众与清朝对抗。清王朝统治者也看到,佛教势力巨大的历史客观事实使其无法加以禁止,只有采取针锋相对的政策,即扶持藏传佛教中的黄教派集团,削除边疆地区出现割据势力,达到统一边疆的目的。
乾隆皇帝在《御制喇嘛说》中曾这样分析藏传佛教与蒙藏民族的关系:“盖中外黄教总司以此二人(指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各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谄敬番僧也”。在清朝统治者看来,要实现全国的安定,就必须确保蒙古地区的安定;要确保蒙古地区的安定,就必须利用藏传佛教;要利用藏传佛教,就不能不重视西藏问题,而解决西藏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利用藏传佛教,崇奉藏传佛教不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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