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案与结论
在《申报》上展开的这场争论时近一个月,重惩和同情两派各执一辞,愈争愈烈,两不相下。由于《申报》发行之广,影响之大,造成了很大声势。以《申报》主笔为代表的同情派,锋芒直指官府,且言辞越来越激烈,引起地方官的恼怒,对《申报》发出威胁[113]。为免事态扩大,《申报》馆不顾纷纷来稿,在十二月七日宣布所有来稿“一概不肯再刊”[114],就此结束了这场笔战。此案后经淞江府复讯,仍维持上海知县所定的“拐盗”之罪,杨月楼被判军遣,韦女掌责发善堂择配。
此案虽然以重惩派和官方的胜利而告终,表明他们所代表的传统正统观念仍然在社会中居于优势。但在《申报》上各类人士围绕此案的这一番大争论,也反映了在上海这个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的地方,人们的社会伦理观念已经出现了变动。时人有言:“事关风化治尤难,半说从严半说宽”[115],正反映了这种观念不同,并相互冲突的状况。而从同情派的议论中可以看到,与正统社会伦理观念不同的,以往被压制的,甚至是从前所没有的新观念也发出声音,而且并不微弱,能够在社会舆论中公然与正统观念分庭抗礼。
在这些新的观念变动中,出现了什么新的趋向呢?我们从同情派围绕良贱身份之别、家庭和乡党关系及关于断案的议论中,可以看到同情派反对良贱严加等级区别,主张对于“贱民”也应以常人情理看待的社会平等要求;反对乡党势力干涉家庭事务,主张更加尊重家庭的独立性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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