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目笑过客书》。
[27]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不平子:《驳持平子论杨月楼事》。
[28]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拐犯杨月楼送县》。
[29]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不平父论杨月楼事》。
[30]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不平父论杨月楼事》。
[31]《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拐犯杨月楼送县》。
[32]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沪上见闻人戏笔:《感事诗》。
[33] 《申报》同治十二年三月十一日《申江陋习》。
[34] 《申报》同治十二年三月十一日《申江陋习》。关于这一时期社会交往中身份观念的变化,可参阅拙文:《晚清社会风习与近代观念的演生》,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6期。
[35]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论上海繁华》:“上海……戏园、戏楼亦十余所。其优伶之著名者,每岁工赀均在千金以外,其余亦皆工赀数百金。若岁得工赀数十金者,不过寥寥。”
[36] 据《申报》光绪八年一月二十日《论人情不可解》中所记,上海塾师一般岁所得只一百余金。另五六十年代在上海生活的文士王韬在日记中也记有某人“近设帐于粤人家,岁得百金。”(《王韬日记》咸丰九年三月十七日。)
[37] 关于《申报》主笔的确切收入情况无法确知,但据《王韬日记》所记,某文士在某英人处助译西书,每月修金十五两。(咸丰九年二月六日。)同属在西人事业中秉笔为生的文士,收入应当不会相差太多。
[38] 《申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七日《拐犯杨月楼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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