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清代官印的形制特点
清代官印形制包括质地、钮式、尺度、印文风格、款式等诸方面。
(一)质地
官印本身的特质首先表现在质地方面。清代官印自御宝而下依次为玉、金、银镀金、银、铜、木等各种质地。
清代御宝质地以玉为主,兼用金质、木质,为表述方便,一并言之。清乾隆帝御定“二十五宝”中,玉质者共23方。玉又分为白玉、青玉、碧玉、墨玉等不同品质。白玉者,“大清受命之宝”、“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信宝”、“敬天勤民之宝”;青玉者,“皇帝之宝”、“天子信宝、“制诰之宝”、“命德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碧玉者,“皇帝奉天之宝”、“皇帝行宝”、“天子行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表章经史之宝”;墨玉者,“钦文之玺”、“制驭六师之宝”、“广运之宝”。金质御宝为“大清嗣天子宝。”木质(栴檀香木)御宝为“皇帝之宝”。中国自秦始皇始制皇帝、天子六玺60以来,御宝专用玉质,臣僚则不得用61。此后的三国时期东吴,由于琢玉人才匮乏而不得不采用金质宝玺62。女真族完颜氏建立的金朝御玺也曾玉、金、铜质兼用,而以玉质为主。清金质御宝是先祖太宗时遗物而传守者,故乾隆帝不敢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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