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运动期间,当时任清朝政府吴桥县令的劳乃宣,刊布了《义和拳教门源流考》一书,认为义和团的前身义和拳,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并直接出于一八一三年曾发动过起义的八卦教(天理教)中的离卦教。这个结论,此后为一般著作所接受。我认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义和拳不但不是白莲教的支派,而且两者之间是敌对的。
从《金乡纪事》看义和拳与白莲教是两个敌对的组织
《金乡纪事》三卷,阳湖吴堦礼石录。所录是他在嘉庆十八年(一八一三年)在山东金乡县镇压八卦教起义的经过,以及有关的文告、禀帖、书信等。书中也涉及到了义和拳。 《金乡纪事》所记关于义和拳的史料,共五条: (一)“兹据查,有贾家楼民人王普仁,的系卑县地方传教首犯。……拿获王普仁到案。讯据供认原籍城武,寄居卑县,并曾教拳,并不传教。”(二,《通禀》) (二)“至胡世全现充快役,李帮正系已革皂役,二役均习义和拳,与教匪势不两立之仇。本年六月间谣言大起时,崔士俊等有将李帮正、胡世全二人开刀祭旗之语。合县绅民尽知。职后,计须以毒攻毒,而宥胡世全等从前拳勇之罪,令其获匪自赎。该役等颇知勇于自新,拿获多匪。”(二,《通禀》) (三)“窃奉宪台饬拿王普仁等犯,内开有‘除饬钜野县查拿张衡外’字样,……张衡系城武县白家庙人,在于钜、金二邑边界。职恐有泄漏,一面移会城武,一面批差密拿,已于十八日晚间拿获到案。查讯供词,该犯似系义和拳匪徒,与教党势同仇火。即王普仁恐亦义和拳巨魁,俱系崔士俊等之仇,妄报亦未可定。”(二,《八月十九日禀抚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