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是,义和团对白莲教这个组织的态度究竟如何。义和团与白莲教是敌对的,这个结论,并不因所杀者是否冤枉而有所影响。
从义和团本身的文献及其行动,都可以证明,义和团和它的前身义和拳一样,与白莲教仍“势同仇火”,两者之间仍有“势不两立之仇”。这同数十年前八卦教起义时,义和拳与白莲教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一致的。至于义和团为什么自称为“佛门义和拳”或“佛门义和团”,崇奉“佛法”,这是一个颇饶兴趣的问题,我认为当与少林寺有关,将另为文加以阐述,这里不拟展开。
义和拳与白莲教之间的相互渗透
清代的山东,是一个“教党”及“拳会”众多的地区,阶级斗争十分复杂。尽管 “拳会”及“教党”势同水火,但是不能排除,两者之间也在相互渗透,各自从敌对的组织中汲取本身所需要的东西。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年),山东寿张县以王伦为首的清水教(白莲教支派),发动起义,攻占寿张、阳谷、堂邑、临清等县。从戚学标《纪妖寇王伦始末》(《鹤泉文钞》下)、龚景瀚《临清守城日记》(《谵静斋文钞》外篇二)、俞蛟《临清寇略》(《梦庵杂著》),以及潘相《邪教戒》(《辔文书尾集略》八)可以看出,清水教中渗透有义和拳的痕迹。戚学标《纪妖寇王伦始末》说:“(王)伦居阳谷县党家店,凶狡无赖,以拳棒教授兖东诸邑,阴以白莲教教人炼气。”(潘相《邪教戒》同)王伦教习拳棒,是公开或半公开的,对于传授白莲教的“炼气”则加以隐蔽。其门徒中,“炼气曰文弟子,拳棒曰武弟子,”(《邪教戒》)两者也完全不同。王伦以前的白莲教组织中,都没有这种类似的情况(当然,白莲教个别成员学习拳棒,那是有的。)我认为,这是从义和拳等“拳会”中汲取来的。白莲教利用迷信纽带,对于吸收和组织群众,当然可以起一定作用。但是,在武装斗争中,依靠什么八字真言,是不管用的。因此,平时教习拳棒,既不引起官府多大的注意,又可以训练徒众,对武装斗争是有利的。王伦率领的起军,“故习俯趋”,战斗中皆“争死斗哄而前”,以致清军的枪子,都“从贼背上过”,在《邪教戒》等封建文人的著作中,认为清军的“相率溃走”,是震惊于起义军的“妖法”或“神术”。实际上,这应归功于王伦平日对“武弟子”的训练,从“拳会”汲取来的东西,起了应有的作用。 《义和团杂记》说:“(义和团)分为乾坤艮宸(震)选(巽)离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