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百日维新的教训,也迫于清政府内保守主义的压力,西太后于戊戌政变后基本上采取*变革滞后、经济变革优先的方针。八月二十九日,清廷颁发谕旨,指出:“国家振兴庶务,凡有益于国有便于民者,均应随时兴办,以植富强之基。前因商务为当今要图,特谕刘坤一、张之洞就沿江沿海一带先行试办。……务期中外流通,确有成效,不得徒师空言,致负朝廷力图振兴至意。”[5]十月二十五日,清廷准刘坤一所奏,宣布:“农商人等联络群情,考求物产”,“在所不禁”,但不准“妄议时政”。其基本精神大致可见。
然而,与*变革相脱节的经济变革终难大有成效,保守主义高压的格局更使戊戌政变后的有限变革呈现一种萎缩状态。正当西太后为宫廷内外诸种矛盾所困扰,轰然而起的义和团运动吸引了清政府的全部注意力,西太后的有限变革实际上陷入全面停顿。
从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1900年4月17日)清政府正式承认义和团为合法团体,到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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