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加以研究的机会和条件。“以疑存疑”则可能“徒增一惑以滋识者之辩”,但也因此给后学者留下更广阔的研究空间和更多的思路。并且,在自己的研究性著作中改动经字,丝毫不会损害经典原貌。
俞樾校释群经、诸子,能大处着眼、大胆疑经而又“言必有验”,这是他的优长所在,而这种优长是以他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方法为基础的。
三
我们在肯定俞樾校释群经、诸子的优长和成就的同时,又不能不看到他的局限和缺失。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俞樾治经的思想及其“因声求义”、“以意逆志”等方法,毕竟属于传统学术范畴,且对运用者的素质要求很高,非眼光敏锐、心思缜密而又品格方严的人不能从事于此。即便是这种人,亦不能不有许多局限,因此,违失之处实不可免。综观俞樾的校勘、训诂之作,违失之处亦实不少。若从思想、方法诸方面考察其致误之由,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过分依赖“因声求义”、“以意逆志”,用意过当而致误
此类多存于与《说文》、《尔雅》有关的文字学性质的著作中。大概“因声求义”、“以意逆志”之法运用于训释群经、诸子,往往能与文章体例、行文手法、上下文义和他书的引文相互参照,所以心思缜密如俞樾者,可以左右采获,证成其说;而对于字书,可供参稽的手段较少,若过于依赖此种手段,则易流于臆说,其结论可信度较低,失误亦较多。例如“衣”字,《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俞樾认为:“一衣止覆一人,取象两人,殊不可晓”,因谓“衣”之本义当为“被”,又引《论语》郑注“寝衣,今被也”为证,认为“衣裳”之义为引申义,其后引申义行而本义夺,乃以“被”为“寝衣”以别之。他又进一步发挥其义,认为“二人者,或象夫妇。”并引“衣”字篆体象一男一女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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