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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世致用与中国近代外交观念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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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0: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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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是“捻炽于北,发炽于南,饷竭兵疲”,外国人才会“乘我之虚弱”,也才会“为其所制”。(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一,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第2675页。)同时,奕訢也看到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伏查外忧与内患相为倚伏,贼(太平军和捻军—引者注)势强,则外国轻视中国,而狎侮之心起;贼势衰,则中国控制外国,而帖服之心坚。”(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九,第2914页。)所以要“不使受制于是人”,就必须购买外国船炮,派大员训练京兵,“为自强之计”。(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九,第2913页。)这些观念,是奕訢办外交之所得,也是对传统的外交原则的突破。从此以后,实力而不是“夷夏之防”成了清政府对外关系的首要考虑因素。其次是对国家主权的认识,李鸿章早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就指出:“各国均有保护其民,自理财赋之权”,倘若外国要求之事有“上侵国家利权,下夺商民生计”者,“皆可引万国公法直斥之”。他称:“各国之权利,无论为君主、为民主、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决无可以夺人与甘夺于人之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五,第9页。)此外,郑观应、薛福成、马建忠、 郭嵩焘等对国家主权观念也有较深刻的认识。
第二,大量译介国际法,并用它来作为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手段。第二次鸦片战争后,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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