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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避讳在太平天国史料考订中的利用

时间:2007-3-9 17:30:11  来源:不详
喻太平天国军民和太平天国区域的大好形势呢?必为别人假托无疑。 

2.因避讳与否发现不合常理而辨伪。 

常理,在某种意义上即自然规律或是大家习以为常的,约定俗成的认识。具体到太平天国时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太平天国辖区内的军民习以为常的,范围小;二是仍处清廷控制下的广大地区民众所以习以为常的。至于太平天国能否以短暂的13年(1851—1864)使辖区内的民众适应某一事物且习以为常,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找到答案。浙江钱塘人丁葆和的《归里杂诗》有一首说:“叠经兵燹整归帆,故旧重逢絮语喃。不觉草茅忘忌讳,辛开丑好未全芟。”(注:《太平天国文书汇编》卷一,《打死兽梦兆诏》。)说的是在太平天国统治下日久,对于讲求避讳而改制的《天历》习以为常,虽经官军收复,仍不能尽改旧日读法。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说:“禹入裸国,被发纹身;墨子入楚,锦衣吹笙,非乐而此也!强迫既久,习与性成……吾闻洪杨之世,人皆蓄发。不及十年,曾左之师摧陷洪氏,复从次。是时朋侪相对,但觉纤首锐颠,形状迥异。然则蓄发以久则以蓄发为安;辫发以久,则以辫发为安……不问是非然否,而惟问其所安。”可为佐证。 

因避讳改常例的例子很多,比如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就有这样的字句:“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我们也许会产生疑问,在引文中,婚娶与喜事并举是否有讹?其实不然,考太平天国多将“丧事”称为“喜事”。原因有二:一是太平天国认为好人死后升天,而天堂为最高境界,所以把死亡称做喜事;二是太平天国避讳薨、丧等字眼,而要代之以“好字义”。根据这些我们就可以辨伪,那些有“丧、葬”字样出现的太平天国文书就可能是赝品。 

3.因避讳与否发现时间与史实的矛盾而辨伪。 

陈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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