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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避讳在太平天国史料考订中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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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0: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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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制度之所以在我国沿袭数千年,与其影响的广泛性是分不开的。上迄王公贵族,下至文人寒士;近有中原汉族,远至东北女真、西北契丹。在内容上涉及的更是广泛,就连民间约定俗成的习惯用语亦不能幸免。如我们所共知的民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为避讳郡守田登名讳,而把官榜中的“点灯”改书为“放火的”,这就是避讳改习惯用语的典型例子。类似的例子太平天国中也有,如《资政新篇·法法类》中有“牧司”字样。我们知道有“牧师”一词,是基督教教职名,那它为什么又成了“牧司”了呢?查《钦定敬避字样》:“师,先师、后师、军师(‘朝纲之首领’)可用此字。余用‘司’,‘司长’、‘司傅’出司,不得滥用师字也。”(注:《太平天国典制通考·篇五·科举考·附言》。)根据这一点,如果发现有遇师字而不避讳的太平天国文件便可断为伪品。再如“水深火热”一词源于《孟子·梁惠王下》中的“如水益深,如火益热”,而《谕苏省及所属郡县诏》(注:《太平天国革命文物图录续编》·《钦定敬避字样》。)却说“救民水炎之中”。因为避上帝“爷火华”的“火”字,所以“凡用此字,以‘煷’、‘炎’、‘伙’等字代”。如果是太平天国文书史料而不避这个字,就可能是赝品。早在几千年前,我国就采用了闰月的方法来调节阴历和阳历(以单纯日相为准)的差误,而在《天历》颁布之前,太平天国反对用闰,所以在《命天将杀妖取城所得财物尽缴圣库诏》中出现“又八月初十日,时在永安”字样。“又”就是“闰”字的避讳代字。所以,在《天历》中或《天历》颁布之前如年月中出现“闰”字就可能有伪。
4.通过与避讳相关的称谓来辨伪。
首先,看看史料中书面称谓。
他称。浙江博物馆藏有太平天国的禀呈及批示共32件。抄者是太平天国东阳南门卒长汪文明,被编入《太平天国文书汇编》。在后14篇中,称太平天国地方官为“青天大老爷”、“太爷”。据此就判明了这14篇是混入汇编的赝品。理由是太平天国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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