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因为有功之臣触犯了他亲属的利益,而且借口他们有错,实行杖责之辱。1854年5月,燕王秦日纲的牧马某甲坐门前,见东王同唐叔路过于此,未站起来,杨秀清不仅因此“杖日纲一百”,“某甲五马分尸。”(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丛刊(4),第670、669、671、663、672、668、662页。)而且对其此举有意见的兴国侯陈承镕杖责二百,主管讼事的黄玉崑杖责三百。北王韦昌辉的哥哥因同杨秀清的妾兄争住宅的小事,也被其施以五马分尸。此外,因一些小事,而被杨秀清杀害或收入东牢的将领亦不少。杨秀清如此飞扬跋扈,目的在于迫使天王和高级将领无条件地屈服于他,借以显示其有至高无尚的权力,为建立其最高的统治地位铺平道路。
三、利用手中的权力,结党营私培植亲信
太平天国没有总理国务的行政领导机构,而是各王均没有“王府”,如天王府、东王府、北王府、翼王府。在东、北、翼王府中均按清朝中央政府机构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东王府六部的人数均比其他各王府六部的人数多,职位亦高一级。东王府“自尚书至大旗手均同检点,余职同将军。共计3564人”。(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丛刊(3),第113、247、48、50、56、58、55、102、103、100、68、46、165、179、180、230页。)由于“东王权重事繁,故属官视他人以倍。”(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丛刊(3),第113、247、48、50、56、58、55、102、103、100、68、46、165、179、180、230页。)“东王府属亦视各‘伪’王府属为尊,其外出任事亦同正职”。(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丛刊(3),第113、247、48、50、56、58、55、102、103、100、68、46、165、179、180、230页。)就连东王府的吏部尚书李寿春、侯谦芳其职位虽远不及北、翼诸王,而权势却在韦、石之上。“‘伪’侯相为之侧目”。(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丛刊(3),第113、247、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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