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条书》的序言写道:“皇上帝凡间大共之父也。君狂(王)是其能子,善正是其肖子,庶民是其愚子,强暴是其顽子。”(《天条书》,《太平天国》(一),第73页。)这就是说,一方面“四海之内皆兄弟”,人人都有孝顺父母、敬拜上帝的权利,君王和庶民是平等的。他们在经济上也是“有衣同衣,有食同食,”取得平均的生存权利。但在另一方面,又把凡间兄弟姐妹划分为能、肖、愚、顽四个等级,在天父大家族内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有为君为王的统治者,有为庶民的被统治者和从妖、变妖的反革命。1854年杨秀清对外国人解释说:“我主天王胞与为怀,无人不容,天国官兵广信天下同是兄弟,凡来归顺入教者,随意可投,不问根底,不用发誓,人有二心者,有天父在也。”(《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三十一条并质问英人五十条诏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00页。)只要归顺,不怀二心,地主、富商、官僚、士大夫均可加入拜上帝教。这表明农民革命英雄们虽然坚决反对地主阶级的*压迫和经济剥削,但他们不曾认识到应当把地主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反对。太平天国杀妖,杀有罪,只是从对待革命的*态度上去判别。事实上拜上帝教是一个“同顶天父天兄纲常”的各个阶级人等联合的革命团体。由此可见,拜上帝教确立的在天父大家族内人人在*上是平等的,但又是不平等的;表现在经济上是平均主义的,但又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平均的。
洪秀全依据“皇上帝凡间大共之父”的天父家长制原则,在拜上帝会内建立一个由天父家族异姓“血缘同胞”兄弟组成的领袖集团。过去一直被他忽视和冷落的耶稣,被抬出来作为天父家族的“太兄”,洪秀全为次兄,冯云山居三,杨秀清为四弟,肖朝贵是老五,韦昌辉是老六,石达开为七弟。洪秀全宣称他们兄弟七人都是天父亲命下凡作君为王的“能子”,是同一“天妈”所生。这个天父家族兄弟组成的领袖集团,是农民家长制的延伸和扩大,代表了以紫荆山区为中心和附近各县拜上帝教反清革命力量的大联合。它标志着拜上帝教日趋成熟,为应付严酷的对敌斗争和发动起义创造了条件,它也意味着洪秀全不仅鼓吹己受命于天,而且神化了整个领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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