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坚《贼情汇纂》,《太平天国》,第3册,页231。)。此条中所禁止的事项,“奸邪”包括的内容很广泛,违背“天父真道”的“不正”之举皆属之,被明确列及者如吸食鸦片和黄烟、唱邪歌等:“奸*”不仅指对民妇民女,也指对军内姊妹,还包括夫妻间违犯男女别营的偷合。禁“奸*”一事始终被特别重视。
战场纪律——“不得临阵退缩”。要求将士勇于冲锋陷阵,“放胆诛妖”,对临阵退缩的严惩不贷。
上下关系纪律——“各遵头目约束”。士兵对长官、下级对上级,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显然,该条不论在战场还是日常,都是适用的。
从上述行为层次的内容可以看出,其中有些就属于“天条”的规定,其宗教意义自不待言;有些内容本身宗教色彩并不浓重,但由于它与思想层次内容的密切联系,也不免被折射上了一定程度的宗教色彩。譬如说,从思想理论依据上寻源,明显地都可以溯及上述几“心”的相关内容,毋需一一列举。这里只特别强调说明,之所以防范和制裁“*乱”始终被特别着重,除了军事生活方面的需要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它不但属于“十款天条”中明确戒除的事项,而且在拜上帝教的教义中,更有“第一不正*为首”(《原道救世歌》,《太平天国》,第1册,页88。)、“邪*最是恶之魁”(《天条书》,《太平天国》,第1册79页。)的明训。
太平天国军纪教育的内容,不管实质上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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