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立论,严复十分赞同,他从“男女并重之道”出发,认为无端牺牲妾的性命却无补于事是十分荒谬的行为。因此当“汉文教习阅卷,百分之额只给四十,以为悖谬。吾复阅见之,大喜过望,立取其卷加批,并为改窜数语,遂成佳文,呼其人来,自赏十元,优加勉励。”[4](P829)可见,严复十分同情妾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妾是女人,女人也是人,“男女应并重”,这是严复对封建妻妾制陋习的深刻批判和无情抨击。
(三)禁溺女婴
在封建社会中,农耕文明的怪胎便是重男轻女,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后”便是指男丁,女子是不能继承列祖列宗的香火的。承前所说,当“妻”不能为男子带来人“丁”的兴旺时,便由“妾”来继承这一家族“伟业”,使得妻妾制屡禁不止。由于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征服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在繁重的体力劳动方面,男子比女子呈现优势,这是溺女婴陋习的原因之一。另外,女子出嫁要陪相当数量的嫁妆,成为娘家父母的沉重经济负担,故古时有视女子为“陪钱货”一说。溺女婴这一陋习在封建社会广泛存在,严复深深感到,女子自出生时便备受歧视,妇女解放根本无从谈起。因此,他强烈呼吁禁溺女婴。严复在《法意》按语中写道:“人道而深于财,则虽骨肉之间其用爱常不及禽兽。夫禽兽无*所生者也;有之则其种早晚灭。顾以人而为之者,无他,计深于财故耳!吾乡三十年前,溺女之风最盛,则以乡里之俗,凡嫁女必为厚奁,否则,行路笑之,以为至辱。妇人计及财贿,则不如方乳而除之矣。即其爱男子也,亦常不本于天性之自然,而杂出于传授产业,食报暮年,种种鄙吝之思想。呜呼!骨肉之爱,人道最高尚者也,及杂以私,则用情之诚,不若禽兽,是不可以憬然耶。”[3](P1011)严复以亲耳所闻的残酷事实,强烈谴责骨肉之情的泯灭,把禁溺女婴作为妇女解放的重要内容,以期收标本兼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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