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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派法律思想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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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4:5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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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夷情”,“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思想的发展,他们力图论证中体――伦常名教的不可替代性与西用――学习外国的科学技术的可行性,借以表明他们不是封建制度与文化的叛逆者,而是卫道士,从而减少推行洋务政策的阻力,求得开通风气,延长国祚。 “中体西用”在法律思想上的表现,主要是通过“稍变成法”,引进西法,发挥法律对于维护清朝专制统治的作用,同时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发扬传统法律中的隆礼重刑,礼刑结合,以应付前所未有的巨变。 洋务派大官僚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不仅是纲常名教的信奉者、鼓吹者,在法律思想上也接受了儒家正统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洗礼,而且自觉地应用到他们的施政中去。譬如曾国藩面对太平天国扫荡一切的风暴,便举起了隆礼的旗帜,说∶“先王之制礼也,人人纳于轨范之中”(1)(《曾文正公全集·文集》《江宁府学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于礼”。(2)(《曾文正公全集·杂著》)以此来聚集反对农民起义的各种社会力量,为保卫清朝的封建统治而战。他所说的“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礼履之不可倒置”,(3)(《曾文正公全集·文集》《讨粤非檄》)恰恰为他提出的隆礼的真实目的做了清楚的注脚。如果说在封建制初建时期,荀子提出隆礼是为了建立封建等级秩序,并为实施封建法制提供指导原则,那么,曾国藩提出隆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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