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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洋务派经济活动中的 抵洋 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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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5: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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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册,第一二三页。)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自行设厂,开办原材料生产企业,以免受制于人“南省如湖南、江西、镇江、台湾等处,率多产煤,……诚能遴派妥员,招觅商人购买机器开采,价值必视洋煤减轻,通商各口皆可就近广为运售,而洋煤不阻自绝,船厂亦应用无穷”。(《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第五册,第一二三——一二四页。)为此,洋务派首先于一八七七年创办了开平矿务局。在开平矿务局开办以前,洋务派各厂矿均使用英国威尔斯之煤,清政府不得不“每年出银六、七百万两,以购他人之煤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一九卷,第五○页。)待开平矿务局建成后,采用西法,每日出煤“至五、六百吨之多,……除运往要口,分供各局及中外轮船之用,并可兼顾内地民间日用,”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四○卷,第四三页。)年产量达二十万吨;至十余年后,每日“可出煤一、二千吨。(《愚斋存稿初刊》,第一卷,第四三页。)”年产量达五十万吨以上。“从此中国兵、商轮船及机器制造各局用,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权外泄,富强之基,此为嚆矢。”(转引自邓拓:《论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第一五七页。)开平之煤不仅可以完全满足清政府的用煤,每年还能出口数万吨,对抵制天津洋煤进口起了重要作用。
李鸿章在总结开平矿务局的成绩时,曾经指出:“开平局务振兴,则他省人才亦必闻风兴起。似于大局关系非浅。”(《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四○卷,第四二一四三页。)果然,继开平矿务局之后,包括煤、铁、铅、铜、金等矿的采矿企业,勃然兴起,遍布云南、内蒙、安徽、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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