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重要的经济体制——官商体制。这种官商体制诞生的直接经济动因有两个:洋务官办军工企业对经费、原料的需求;中国原始资本的不足和民间资本的弱小。然而,它的出现还有着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
19世纪60至70年代,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封建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已被打破。当时中国已出现一批外资企业,分布于银行、轮船、船舶修造以及砖茶、缫丝、制糖、制革、轧花等行业。计外国银行约17家,轮船公司11家,各种修造及加工企业约50家。此外,清政府内的一批洋务官员陆续建立了一批官办军工企业,60年代6家,70年代又新增6家。与此同时,民间私人企业也开始酝酿与出现。70年代,上海广东等地出现了约41家私人企业,包括机器修造、缫丝、面粉等厂(参见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口岸城市的兴起,这些地方出现了一批资金拥有者,主要是买办、商人、官僚,在近代企业获取利源的趋动下,他们跃跃欲试。60年代,上海就有大约25名买办将自己的资金投向外国轮船公司附股,另有容闳、赵立诚、许道身、吴炽昌等人先后提出创办私人轮船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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