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已转为官僚资产阶级?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首先洋务官僚虽然创办了一批企业,但始终没有参与企业的经济分配。其次,从前面列举洋务官僚掌握企业的四种渠道看,他们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而不是直接参与经营的方式控制企业。他们以一种“官”的势力代行了中央政府的一部分国家职能,这是晚清中央体制缺乏适应性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把他们称作“官僚资产阶级”,于逻辑,于事实上都说不过去。
经营管理者。洋务官商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一批买办出身的人如徐润、唐廷枢、郑观应等受洋务官僚委派担任企业总办、会办等大员。他们早先曾投资外资企业,因有经营经验而被洋务官僚延用。他们也在洋务官商企业中拥有相当股份,既是商董,又是官方代理人,身份是双重的。作为企业的会办、总办,他们由官僚任命则不是由股东选举,这决定他们必须直接向官僚而不是向商董负责。他们是连结官商的桥梁,是一种具有特殊身份的“官商”。
2.官僚直接充任企业会办、总办等经营管理职务。如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先后主持招商局、上海织布局、电报局等。其他主持过官商企业的官僚还有:补用道龚寿图,道员龚易图,候补道戴景冯,翰林院编修戴恒,道员杨宗瀚(上海机器织布局);巡抚唐炯,江苏候补道胡家桢(云南铜矿);道员、候补知府李金镛(漠河金矿);观察伍秩庸,太守吴炽昌(开平铁路公司);候补道张翼(开平矿务局);候补知府盛春颐(湖北纺纱局);湖北候补道蔡锡勇(汉阳铁厂);知州赵毓楠(湖北织布局);候选同知黄晋荃(湖北缫丝局);道员王秉恩(湖北制麻局)(参见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41—344页。)。1896年,张之洞制定汉阳铁厂招商章程中说:“用人、理财、筹划布置……及应办一切事宜,遵照湖广总督扎饬,均由督办一手经理,酌量妥办,但随时择要禀报湖广总督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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