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扎三市”。[14]同治四年创办的客齐公约,由乡内东西南北中五约公推约长一人,约董五人,勇无定额。[15]
其次我们发现,岭南有些“乡约”不但名称独特,而且往往影响到书院功能的变化。顺德县的公约就有相当一部分设置于书院之内。如古楼公约附设于仙洞乡金峰书院内。马齐公约则设在敦和书院,《县志》称马齐旧有公约,“日久倾圯,办事权借祠宇。同治八年,书院落成迁入。约勇常备四十名,预备二百名。”[16]
除以上两个公约设于书院之内外,顺德县大致还有以下公约与书院有联系。它们是:
龙江公约在儒林书院,有团勇一百名。
甘竹堡公约原合设于观澜书院,自里海、东林、麦朗分办后,左右滩两乡仍合设于书院中。
旧寨公约附设于金鉴旁书院内,岁收亩捐以充约费。
江尾五堡联防公约设于上村乡鹤峰书院。咸丰五年由堡绅欧阳炳、欧阳信、胡廷镛等会议办法,各乡选丁壮,大乡五六十人,次三四十人,又次一二十人,指定防地,一方有警,各乡堵截。[17]
如此一来,书院就成为操习团练的军事中枢,而不仅是课士习艺的场所了。“公约”影响书院的另一种形式是以书院为约众集会之地。如顺德大洲乡分东西两约,“东何姓,西周姓、梁姓,两约各管各事,团勇无定额,此钟山书院为适中地,阖乡有事在此会议。”[18]
对于此类兼有基层政教合一之功能的书院,有的研究者称之为“乡约式书院”。如刘伯骥曾概括云:“至于乡邑的乡约式书院,还能兼基层的政教合一之功,对地方*自有相当效力。”[19]刘氏曾引开平《月山书院记》云:乡约式书院“不仅用以讲词章”,在“养人材”的同时,还兼有“厚风俗,排难息争。敦好睦邻,兼名教礼仪之防”[20]的功用。这与一些位于省城或大都市中纯粹以课艺研经为目的的书院显然有所不同,其功能和职责要广泛得多。乡约式书院“由于经常处在基层社会网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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