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私有财产,鼓励私人投资。他认为地下矿藏“虽公共之物,究亦枕近者之福”,应当允许私人投资开采,鼓励“富民”把资财转化为产业资本。凡这样做的,赞之为“善用财帛”者,反之,则斥之为“封建守财奴”。
“兴银行”,发纸币。他说,“有百万家财者,先将家赀契式禀报入库,然后准颁……银币(粤人俗称纸币为银币)”。他不仅鼓励私人向银行存款,还提倡私人开设银行,“或三四富民共请立,或一人请立,均无不可也”。
实行雇佣劳动。他反对奴隶劳动,“禁卖子为奴之例”,主张“准富者请人雇工”,代之以雇佣劳动。还主张强迫“游手好闲”的“惰民”“自食其力”,“自养身”。如何“自食其力”呢?“宜令作工,以受其值”。就是把无业游民变为产业工人。
允许资本主义剥削。例如,把银行或富民发行纸币的利润率定为千分之三;在采矿工业方面,规定“总领获十分之二,国库获十分之二,采者获十分之六”。
保护科学技术发明创造的“专利”。他说:“倘有能造如外帮火轮车”者,“准其自专其利”;“有能造精奇利便”之“器皿技艺”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他还认为鼓励发明创造应以“益民”为原则,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科学技术,“任乎智者自创,首创至巧者,赏以自专之利”,“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
实行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发明和制造诸如火车、轮船等“技艺”,不依附私人企业是不可能的。而保障“专利”“自售”,实际上就是鼓励通过自由竞争来推动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如此,他还主张利用报纸登载“各省、郡、县货价低昂”,以便“商农览之,得以通有无”,扩大商品交流。
洪仁玕在上述主张里所反映的经济思想,显然有时代的特点。《天朝田亩制度》里关于废止私人工商业和消灭私有制度的空想被放弃了。在此所要实现的,已经不是一个生产力很低下、没有商品的那种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主义社会,而是一个“大利于商贾士民”、以近代生产力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了。在这里,太平天国不是倒退,而是顺乎经济规律,实行了两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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