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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行政处分制度探究

时间:2007-3-10 10:34:38  来源:不详
乾隆对官员处分的重视与严格管理。乾隆不仅注重处分制度本身的完善,更注重处分的具体运作。对于各级官员的渎职失职行为,不论是地方大员还是微末员牟,都毫不放松、毫不手软予以制裁。对于各类处分,不论是察吏失职还是延误政务,都做到了“违法必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维护了当时的治政环境。 

四 处分实施的制约因素 

处分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是死的;只有通过运作实施,才能使其“活”起来。而活起来的处分在运作中的实施,又必然会受到官僚*的影响与制约,一则是皇权,二则是官僚集团。 

(一)皇权的调节与干预 

    皇权对处分运作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处分制度的调节;二是对处分运作的干预。 

1.皇权的调节 

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会因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带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而只有人为的调节才可以弥补,乾隆朝的处分制度也不例外。乾隆朝的行政处分制度,法规条例极其繁密、复杂,造成官员处分频繁严厉,这不仅使得官员对处分有所畏惧,而且也使政务时有缺人。如史载乾隆时,福建省因为地方疲难,民情圹悍,官员“任事多而罗议亦多”。当时福建省知县一缺,共有六十二个,每次有应调、应升之要缺,却由于“拘泥现定新例”,致使降调官员很多,除去因银粮、命盗、盐课、杂项等予以处分的官员外,所剩官员不到十员,因此没有合适的人选,致使要缺久悬,政务乏人65,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在这样的状况下,必须依托皇权的调节,才能避免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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