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真假岳飞:宋代官史毁谤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英官员爆料:英王加冕宝
清朝官员不懂经纬 被俄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唐朝和明朝官员是如何骂
百年前上海租界的中国官
最新热门    
 
清代官员行政处分制度探究

时间:2007-3-10 10:34:38  来源:不详
皇权的调节主要体现在对已议处分的从宽方面。而此又与乾隆本人治政,崇尚宽政相符。但是从宽也需一定的理由。第一,乾隆是因政务缺人给予大员从宽处分。如对尚书、侍郎、巡抚、臬司等本应降革之员,认为如果都予以处分,“一时人才难得,既不能即有如许更换之人,且内外办事大员,亦未便因此悉易生手”66,是以都从宽留任。第二,凭职责的职限减轻官员处分。如吏部议奏,署理云贵总督彰宝,参革云南呈贡县知县杨家驹,科派累民一案,上司都有失察之咎,按例都要降调,这于政务有碍。因此乾隆以“督、抚、藩、臬系统辖大员,与专管稽查者尚属有间”67,予以宽处,给予了适当的调节。第三,以所犯公罪予以从宽处分,对于官员所受的“公过处分”68,多有留任者。总之,乾隆对于官员处分“俱就其事之轻重,斟酌而行,或事由公错,或情节稍轻者”69,都予以从宽处分。 

在乾隆朝,有关处分从宽的档案也是为数不少的,仅以大员处分为例。笔者以台湾所辑《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为依据,对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督抚、藩臬大员处分的情况及其从宽情况,进行了统计。得知三十三年(1768年)共有十八位地方大员受到处分,在此当中又有九位,即云南布政使钱度、江西巡抚吴绍诗、山西按察使朱珪、安徽巡抚冯钤、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彰宝、浙江巡抚永德、闽浙总督崔应阶、江苏按察使吴坛予以不同程度的从宽处分,占有处分比率的50%,可见这种从宽调节,避免了制度的僵化,人才的浪费。 

2.皇权的干预 

封建社会,制度的存在、发展、实施不是一个单纯的法治问题,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掺杂以人治因素,受到以皇帝为代表的皇权的干预。中国古代从秦始皇统一全国,到封建社会末期的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不断强化,皇权高度膨胀。到了清代,历帝都崇奉“乾纲独断”,因此不论是在政务的治理还是人事的任免方面,皇权的干预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