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赋予儒学以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思想。
康有为认为孔子之道博大高远,难窥万一,因此,“欲知孔子者,莫若假途于孟子。”[11]众所周知,孟子民本思想最强,由此可见康有为阐扬孟子的现实意义。他在注释《孟子》“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一段时说:“此孟子特明升平授民权,开议院之制,盖今之立宪体,君民共主法也,今英、德、奥、意、日、葡、比、荷、日本皆行之,……孔子创立,而孟子述之。”[12]
康有为在注释《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时指出:“此孟子立民主之制,太平法也。……民者,如店肆之东人,君者,乃聘雇之司理人耳。民为主而君为客,民为主而君为仆,故民贵而君贱易明也。众民所归,乃举为民主,如美法之总统,然总统得任群官,群官得任庶僚,所谓得乎丘民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也。今法、美、瑞士及南美各国皆行之,近于大同之世,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也。孟子已早发明之。”[13]当然,康有为强调这种制度虽然美好,但不可“程度未至而超越为之”,表述了渐进的进化观。
可见,康有为按照仁——博爱的主题重新诠释了儒学,消除了等级隔阂,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基本上使儒学适应了近代社会。梁启超曾对此作了精辟的概括:“先生者,孔教之马丁·路德也,其所以发明孔子之道者,不一而足,约其大纲,则有六义:一、孔教者,进步主义,非保守主义;二、孔教者,兼爱主义,非独善主义;三、孔教者,世界主义,非国别主义;四、孔教者,平等主义,非督制主义;五、孔教者,强立主义,非巽懦主义;六、孔教者,重魂主义,非爱身主义。”[14]由此反映着儒学的质变。
(二)纳儒入教——儒学的宗教化。从甲午战后开始,到张勋复辟失败为止,康有为一直致力于纳儒入教的努力,其活动共有两次高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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