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常安覆奏,主张“将噶喇吧暂禁,其暹罗、柔佛等国仍准往来”[⑦c];八月两江总督德沛覆奏,“以为南洋不便禁止,商贩仍听经营为便”[①d]。以上督抚奏折,乾隆俱批发原议政王大臣等议奏。该年十月五日裕亲王广禄等会议,主张“将南洋一带诸番仍准其照旧通商,以广我皇上德教覃敷,洋溢四海之至意”,乾隆随即谕旨允准[②d],持续一年又三个月之久的南洋贸易争议至此以维持雍正以来的开放政策而结束,自康熙以来一波三折的禁南洋案也最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
就禁南洋案而论,中央作出决策,无论严禁,抑或弛禁,都受到东南沿海封疆大吏直接的、重大的影响。似乎可以说,督抚对政策目标的倾向在中央决策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康熙晚年特旨禁南洋贸易的根据之一是内地之米偷漏出洋,卖与外洋海贼。这与历任福建、江南巡抚张伯行屡屡密奏关系密切[③d]。而雍正最终下决心南洋弛禁,在很大程度上是被闽浙总督高其倬的奏议所打动。高其倬调任闽督不久,即具折奏称:“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稠,自平定台湾以来生齿日繁。山林斥卤之地,悉成村落,多无田可耕,流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