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不仅对于耗羡的征收加以默认,而且对于节礼、规礼也是采取姑息甚至是许可的态度。康熙五十六年,康熙帝曾对官员坦露心扉:“外边汉官有一定规礼。朕管不得。”[5]而雍正帝即位后对节礼与馈送及州县供应持严禁态度。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未见到雍正帝公开严禁节礼的上谕,这一点是通过臣工的奏折看出的。
雍正元年三月,年希尧到广东巡抚任上一个月,就具折上报陋规收入,有关节礼云:“查明巡抚衙门规例,司道府州县每节送巡抚节礼一万二千余两,一年四节约计银五万两,奴才钦遵圣训,概行拒绝。”[6]从“奴才钦遵圣训”来看,雍正帝对此是有所训示的。
广西布政使刘廷琛于雍正元年六月十七日到任,上奏“节礼除土府州县从无馈送外,所有九府每节各四十两,及六十三州县大小不同或二十四两或十二两不等,约计每节得银一千三百余两”。“奴才既遵奉圣训,一概革除,分毫不敢收受。”[7]
从其他新任官员的奏报也证实此点:元年二月广西巡抚孔毓殉报“广西州县官最为穷苦,臣一到任,将臣衙门节礼尽行不收,以期鼓励边员”[8];“节礼,雍正元年一概禁绝”[9];“至馈送供应等费,臣到任即将臣衙门一切交际,尽行革除”[10]。
当时,雍正君臣认识到了督抚等收受节礼是造成亏空的一大原因。“国家之重务在钱粮,州县之通病在亏空。亏空之事州县为之,亏空之根起自督抚。”“惟督抚有欲则不然,彼之有欲,司道早窥之,而传于郡守,郡守转传于州县,不肖州县官欲恣取饱囊,辄先迎合意旨,出私积以进之,私积既涸,旋挪正项或拜门生,或为干男,常例馈送之外,复有加增,始为之尚不自觉也,久而空矣,又久而益空矣。犹且百计竭蹶以工其献媚,藩臬道府从而效之,接踵相需索其后。以一州之赢余,快各上司之追求,库帑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