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长,管理户籍事务,凡百姓迁徙、职业、婚嫁、生死,均报总理。每年三月,总理再报官。1这实际上就是大陆实行的保甲制度。在高山族人民居住地区设土官管理,称为“社”。
郑经时期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机构,保证了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的安定,大陆闽、粤人民纷纷移往台湾,“辐辏而至,岁率数万人”,台湾人口迅速增加,“地无游民,番地渐拓,田畴日启”2 ,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在汉族人民的影响和帮助下,高山族人民的生产也获得了较大进步。新港、目加溜湾、南垄、麻豆四社的高山族人民,“勤稼穑,务蓄积,比户殷富”,“饶裕者,中为室,四旁列种果木,廪囷圈围,次第井井,环植竹,广至数十亩”3 ,呈现出兴旺的景象。
二、台湾道、巡台御史和台湾府
康熙二十年(1681年),郑经病故,子郑克塽继位,郑氏集团内部互相争权,文武解体,出现危机。清政府决定乘机统一台湾。康熙二十二年六月,清政府派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精兵20000人,战船300艘进攻澎湖,郑军败退。七月,郑克塽遣使到澎湖,向施琅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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