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凤山县学教谕、训导各1员,诸罗县学教谕、训导各1员,彰化县学教谕、训导各1员14 ,掌学校生徒训迪等事。
三、建立台湾省
同治十年(1871年),琉球民船漂泊到台湾,被台湾高山族人劫杀。日本侵略者乘机启衅,图谋霸占台湾。同治十三年,日军在琅 乔登陆,对当地高山族人民疯狂地烧杀掳掠。面对日本侵略台湾的形势,清政府派沈葆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察看。鉴于台湾“向称饶沃,久为他族所垂涎”,“关系非轻”,沈葆桢认为必须加强对台湾的管理,而“欲固地险,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营政,而整顿吏治、营政之权,操于督抚”15 ,因此,他提出把福建巡抚移驻台湾。清政府经过考虑,同意了他的建议,决定福建巡抚行署迁到台北,福建巡抚冬春二季驻台办公,夏秋二季驻福州理事。这样,清政府对台湾的行政管理较以前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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