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施琅统军抵台湾,郑克塽率文武官员投降。从此,台湾和大陆获得了统一。
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对台湾弃留问题有过讨论。一些人以台湾“孤悬海外,易薮贼,欲弃之”4。与此相对,施琅上《恭陈台湾弃留利害疏》,透彻详明地阐述了保有台湾的重要性。他指出:台湾“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东南之保障”,如果弃而不守,“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他还指出:台湾物产丰富,土地肥沃,可减内地防兵分防台湾,如此可不必增兵加饷。他最后强调:即使台湾是“不毛荒壤,必藉内地挽运,亦断断乎不可弃”5。康熙帝经过群臣讨论,最后也认识到台湾“弃而不守,尤为不可”6 。这样,在台湾设立行政管理机构便提到了清政府的议事日程。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设台厦道,管理台湾及厦门地区,有道台1人,按司狱1员,典吏数人。雍正五年(1727年),“加福建兴泉道巡海道衔,移驻厦门,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添设台湾府通判一员驻澎湖,裁澎湖巡检一员”7。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台湾道加按察使衔。
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政府镇压朱一贵起义后,为了加强对台湾的控制,决定“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员,前往台湾巡查”8 。从此,正式设立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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