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略论民俗信仰与义和团运
最新热门    
 
略论清代广东乡村的乞丐及其管治

时间:2007-3-10 10:50:06  来源:不详
广东乞丐问题严重,不绝如缕,屡禁不止。从空间上看,宏观层广东各地都有出现,涉及粤北、粤东、粤西、粤中及海南岛,其中以潮、惠地区较为普遍和严重。微观层,乞丐活动,特别是强乞强丐出没的地方,多为乡村交通要冲,物产丰富,比较富裕的地方;或为离县城较远的偏僻之地,四皆山,人少单居。兹根据所见部分碑刻对强乞强丐出没的地点描述,列表如下。 

 

从表二中可以看出,地偏、民富、人少、交通发达往往是导恶丐横行的主要客观因素。 

强丐横行乡里,强乞勒索盗窃,严重扰乱村民正常安定的生活,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农业生产,尤其是他们中的一些往往还藐视王法和地方保练,横行霸道,气焰嚣张,使百姓不敢出声,史载“沿乡强乞,扰害图中花利。遇有见质,反为逞凶吓死诬赖,不敢出言”⑾;“衿耆更练,一加压阻,狼悍莫当”⑿,形成一股影响社会安定的破坏力量。对其危害的严重性,许多告示都明确指出:乾隆六十年番禺县障岗村《奉宪严禁强乞示碑文》云:“告种种,滋害难以枚举”;乾隆四十九年平远告示日“良民受害难言”⒀;道光十三年海丰县禁碑说“端勒索,实为地方之害”⒁;光绪五年连州《奉宪告示》碑亦言“种种非法,尤为目击心伤”;光绪十年广宁县告示强调“种种不法,大为乡间之患”⒂。此外,在笔者所看到的20多块涉及乞丐的广东碑刻当中,几乎都记载要严厉禁止乞丐的强讨,这从一个侧反映强乞之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