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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警察与直隶、京师等地的社会文化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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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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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基本上是与警察机构的创建同步进行的。北京工巡局在创办的过程中,首先制定了工巡局章程。袁世凯在保定创办巡警时也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警察法规,如《保定警务局站岗规矩》、《保定警务局巡逻规矩》、《保定警务局旅店 管理法》、《保定警务局颁定旅店货宿客商册式规则》等。天津巡警同样注重立法,制 定了《天津巡警总局试行裁判办法》、《天津南段巡警总局现行章程》、《天津四乡巡警章程》等等。这无疑推动了近代警察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与此同时,也扩大了地 方的立法自主权,加速了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为这些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近代化转 型提供了法制保障。
还值得一提的是,警察不同于过去的捕快皂隶,他们开始有了一种*文化的研究意 识。保定工巡总局成立的警务研究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本局因警务职任保安,要 贵随时制宜,逐渐改良,力图进步,故附设研究所,令巡弁以下各员来局公同研究,藉 以互换智识,切磋讨论,以收警察益明,警政益备之效。”其研究内容包括警察原理、 违警律及现行警察规章之原理、现时应行改良之事务、国际警察、司法警察、侦探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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