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初婚的财礼状况
附图{图}
(四)寡妇再婚中的财礼状况
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寡妇再婚的档案数量较多。寡妇公婆因家穷以及娘家父母因其家穷而将寡妇再嫁,或寡妇本人在无亲属情况下,因穷苦而自嫁,在当时社会中下层家庭中是比较普遍的。寡妇再嫁可以收到两方面的效果:一是寡妇本人获得了一条新的生路(虽然一些寡妇再嫁后对新夫家感到不理想,但这非再嫁者初衷);一是寡妇再嫁可使主婚者获得一笔钱财,同时减少了夫家或娘家经济上的赡养负担。
1.寡妇再婚的财礼数额
寡妇再婚财礼在5千以下和30千以上均属少数。比较集中的范围为8-25千,有23件,占总数40件的50%以上。寡妇再嫁的平均费用为19.68千。另外,地区之间的差异不明显,各个省份均有较高和较低的类别。然而寡妇再嫁案例之间的高低差别也很悬殊。最低只有一千,最高则达56千;次低为2千,次高为48千。
根据档案,不要财礼者比较稀见。直隶武清县人刘三供:48岁,在建昌县镑青度日,与寡妇李氏同村。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和李氏成奸。他儿子李金起后见李氏与小的情密,曾把李氏劝过.李氏因被他儿子看破,说不要财礼情愿改嫁小的为妻。小的就烦屈九说合,乾隆四十五年过门成亲(李氏当时54岁)……(直隶总督郑大进题,47.9.7)。有些主婚者虽不要财礼,却有其它要求。湖南邵阳人唐荣虎供:46岁,迁居湖北竹山县多年……乾隆五十二年二月,龙邵一来说,李王氏女李氏原许刘明义之子为婚,刘家穷苦不能接娶。李王氏要把她女儿另嫁,不图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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