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卢武铉的传奇人生:从贫
传奇人生:获得毛泽东特
传奇一生:揭开慈禧太后
李德生:尸山血海上甘岭
丁兰回忆为江青接生:江
邱澎生市场、法律与人情
安介生清代山西重商风尚
王跃生清代中期妇女再婚
彭南生晚清无业游民与政
王跃生18世纪中国婚姻论
最新热门    
 
王跃生清代中期妇女再婚的个案分析(之一)

时间:2007-3-10 10:53:10  来源:不详
:妇人无子,夫棺木等费都是赊借,家内穷苦,久没措还,不得已婆婆主婚凭媒把小妇转嫁,得财礼29千文,是婆拿去清还各帐(浙江抚福菘49.5.27)。

    江苏沈高氏供:73岁,生子沈白林,娶媳袁氏,乾隆四十七年二月儿子病故,小妇家穷,赊欠衣衾棺木钱有10多两银子,不能措还,又养不活媳妇,作主将媳妇嫁出,得财礼银12两,偿还棺木各欠(议政大臣喀宁阿47.11.11)

    一种极端现象是儿子将守寡母亲嫁卖,以所得财礼还债。

    陕西史月花,拉船度日,父死故4年,母李氏,因家贫, 外欠又多,乾隆五十年腊月自己做主将母改嫁马姓,得了14两银财礼,还了父遗下的帐(议政大臣阿桂51.10.8)

    以上可见,丧偶妇女成为婆家最重要的还债工具,由此增加了妇女再婚的买卖性质。

    2.贫穷难守型再婚。

    在小农经济的社会环境下,男人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生活资料的主要创造者和提供者。一旦丧失,特别是在核心家庭中,生活的支撑将会失去,丧偶妇女再嫁谋生较之守节更为重要、现实。

    湖南桃源袁氏供35岁,有一子一女,乾隆四十九年前夫病故,五十年四月,小妇因家贫无靠难以守节,是夫叔同父亲主婚凭媒把小妇嫁与官老三为妻(湖南抚浦霖51.1.24)

    事实上,上述两类基本上都是由家庭经济压力促使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