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各地方志中的《列女传》资料十分丰富。在笔者翻阅过的百余部清代山西方志(包括总志与各州县志)中,绝大部分都有《列女传》内容。其中光绪《山西通志》卷一六五至一八四《列女录》集各地方志资料之大成,考订精核,体例完备,为我们了解清代山西列女的总体状况提供了便利与较可靠的依据。(注:[清]王轩等纂修,《山西通志》,中华书局1990年标点本。)
《山西通志·列女录》将收录的“列女”分为四大类,即宫闱、节孝、贞烈、贤淑。除宫闱人物外,“贤淑”类列女的数量也十分有限,全省只有百余人,自然难以较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另外,一些“列女”产生于非常事件之中,如“贞烈”类传记中有不少是在所谓“姜xiāng@①之乱”、“捻匪”攻略之时自尽身亡而受到官府旌表的妇女。这类“列女”也很难反映出其他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方志中收录数量最多,而且出现于和平时期的列女便主要是所谓“节孝”类列女。以太原府、平阳府、蒲州三地为例,三地合计所收节孝类列女达14628名。笔者以为,节孝类列女(下简称节孝妇女)资料是《列女录》中最具代表意义与研究价值的部分。下表是根据光绪《山西通志》卷一六五至一七八《列女录》所载山西19府州列女人数统计与排序的情况。
表1 清代山西方志节孝妇女数量统计表
附图{图}
资料来源:光绪《山西通志》卷一六五至一七八《列女录》。
从上述表中可以看出,清代山西方志中节孝妇女资料有两大特征:数量庞大,分布不均衡。明清徽州地区曾有“烈节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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