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经济窘困无法养家,而一旦出外久久不归,则更使妻儿的生活雪上加霜。徐沟县人樊好智服贾远方,其妻吕氏奉侍翁姑,“缝纫以给衣食”。在婆婆去世后,继续孝养公公,公公年逾九十而终。而在这期间,樊好智经商屡屡亏折,根本无力寄钱养家。因此,公婆入葬时所用棺椁衣物,都是靠吕氏纺织而得。(注:《山西通志》卷一六六《列女录五》,中华书局1983年版。)太原人王永魁在大同经商,娶当地人张氏为妻。王永魁去世后,张氏遗腹生子,来到太原,当时“家徒四壁,翁衰老,无以hú@④口”。正在极度困窘之时,张氏发现邻妇织席为业,十分高兴:“此足以养亲育子矣!”于是诚恳地上门学习。后来,赖此技艺,安葬公公,抚养孤儿,家道渐至小康。(注:《山西通志》卷一六五《列女录四》。)与其他山西妇女相比,张氏还是较幸运的。如壶关县人任加荣新婚后即赴远方营商,其妻平氏“勤织纫以奉翁姑。”其翁好宴客,食资均为平氏织纫所得。而平氏还受到婆婆的虐待。任加荣后来染病而归,喜怒无常,动辄打骂,平氏百般忍耐。任加荣去世后,家道愈落,公婆为逼迫平氏改嫁,虐遇有加。平氏曲意奉养,终老织纺不辍。(注:《山西通志》卷一百七十《列女录九》。)
很多事例表明,许多受到旌表的“节孝”妇女并无法确定自己的丈夫是否在世,只是“黄鹤一去不复返”,出外的丈夫再无音讯,这些可怜的妇女只好守了一辈子“活寡”。这种矛盾与困惑也体现在光绪《山西通志·列女录》所收“贤淑”类列女中。不少贤妇的丈夫同样是出外不归。如:1.裴挺妻徐氏,“挺携子并出,父子俱客死塞外”。2.萧全妻梁氏,“年二十三全出外,久绝音耗,家贫无子,氏资针黹养孀姑。继闻夫客死于外”。3.马殿妻王氏,“夫远出不归,独居五十余年”。4.范全智妻郭氏,“于归未一月,全智外出,二十余年无音问”。5.赵魁妻张氏,“魁贸易远出,久无音问,孑居五十余年,纺织度日以终”。6.张法妻刘氏,“家贫,夫贾他方,事孀姑至孝”。7.原正祥妻秦氏,“归逾年,祥以家贫出外,历三十年无耗”(注:以上事例见光绪《山西通志》卷一八四《列女录二三》。)。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对山西重商风尚与节孝妇女问题之间的关系有一个较明确的认识:重商风尚使大批山西男子离妻别子,远走他乡,广大山西已婚妇女长期孤守家中,养老抚幼,艰苦支撑。大量分居家庭的出现成为当时山西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特征。经商活动的种种变故与风险使相当多的山西男子终生不归,造成众多的已婚妇女面临严峻的再抉择:或改嫁他人,或终生寡守,而后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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