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厚的大商人,对饮食店铺也看不上眼,他们或投资于盐业、典业、木材业,或经营珠宝、钱庄以获厚利,富埒王侯。再者或开个布庄、绸缎店、米行……做个有头有脸的坐贾。
然而,经办饮食店铺,设备毕竟简单,原料基本上可就地取材,制作大众食品又无需多么繁复的技术,再就是投入资本有限,收获虽薄,但可积少成多。因此,开个小小饮食店铺是那些资本不大的中小商人最实际的考虑。山、 陕、徽等的大商帮中,本小者开设食铺的例子很多。据《庐江县志》载,当地“凡食用之物,多山、陕、徽、宁人开设铺户”[19] 。休宁商人程琼,“开铺卖饭宿客,畜马骡送行”[20] 。清朝更有徽商在杭州城里开办荤素面馆[21] ,在扬州经营“徽包店”等。《歧路灯》中描写的许多饮食铺子,店主大多是小商贾、小市民。城市小市民积攒了几个钱,利用自家房屋或租赁间铺面房,不要化多大本钱就能办个小饭铺。如第33回中有一个“白兴吾酒馆”,店主白兴吾原是一破落官宦家的“家生子”,即奴仆[22] ,显然属城市贫民。但更多的饮食店铺业主,是从手工业者和农民中间产生。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手工业者加入到商人队伍,他们中一些人在其产品销路不佳时,开办一家酒肆、饭铺往往是最好的选择。 清雍乾年间,在中俄边境的买卖城,人们只要用5个左右卢布贩卖食品,几年以后,就可拥有一个店铺[23]。而随着大批城镇的兴盛,原来农村以及周围的一些农民纷纷从土地上走出,筹本开办小酒、饭铺,在满足行人商贩出行裹腹需要的同时,也以适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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