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党相争影响治河主要体现在康熙、乾隆时期关于如何治理下河地区的争论上。许多官僚从地方利益出发,干冒罢官丢职的危险,阻挠牺牲地方利益的治河方式。康熙在支持于成龙等人的策略后幡然醒悟,重新起用靳辅,但损失已无可挽回。乾隆为了治理好下河地区,多次下部议,虽然乾隆很快认清言官作用有限,容易干扰河务,但毕竟浪费了时间。
二、制度逐渐僵滞时期(乾隆后期至宣统时期)
清代中前期,虽经努力救治,黄河依然经常泛滥,指和制度发挥的作用有限。乾隆后期以后,治河制度更加僵化、虚空,不能对治河提供有效的保证。这一时期治河制度僵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坚持堵口制度,策略依照前代甚至有所退化
乾隆后期及至以后,河督轮换频繁,却没有能够治河长久的,这关键在于他们治河无术,不切实际地照搬前人方法。嘉庆、道光年间河督吴璥、康基田、黎世序、栗毓美等,是当时治河较有成就者,却多为堵口抢险疲于奔命。笔者据《清史稿》卷一二六《河渠志·黄河条》统计,从嘉庆至道光年间至少有23次堵口。而主动筑堤防护措施仅为5次。由于治河策略单纯,堵口较多,河道淤积很快。有学者指出,从嘉庆元年(1796)到嘉庆二十五年,决口多集中在睢州以下,到嘉庆末年及道光年间,决溢地点逐渐上移,嘉庆二十四年武陟马营决河,道光二十三年中牟辛寨决河,都对河道发生了较大影响[39]。清代水利官员不仅对治河策略见解平凡,平时也不注意对黄河的保护,多在河患爆发时才觉察到治河的重要。《清史稿》卷一二六《河渠志·黄河条》载,道光五年十月,东河总督张井言:“自来当伏秋大汛,河员皆仓皇奔走,救护不遑。及至水落,则以现在可保无虞,不复求疏刷河身之策,渐至清水不能畅出,河底日高。堤身递增,城郭居民,尽在水底之下。惟仗岁积金钱,抬河于最高之处”。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水利官员治河策略的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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