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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政府的市场政策与管理

时间:2007-3-10 10:56:22  来源:不详
人严行禁革。59  这些法律对垄断市场、垄断物价、欺行霸市的各类人员,分别规定了惩罚办法和定罪的标准。禁止把持行市,是清代承袭前代的法律,但从中可以说明,清政府的市场政策是:反对任何行业、任何人员垄断市场和物价,以及在经营中倚靠权势,纠集同行,欺行霸市的行为,以便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法规制订后,各地方政府充当了竞争双方的裁判员,下面的事例就是各地政府官员所起的作用。

乾隆年间,发生在山西徐沟县清源乡的事件,是以把持行市罪论处的一个案例。清源乡集市一向在四关及城内察院街五处轮流开设。三十年知县伊桂将五处轮流停止,集场移入城内旧衙前中街开设。清源乡城内有街道三条,西街有水不便设集;中街仅宽丈余,惟东边察院街宽厂,利于开设集市。因此,商铺、牙行、居民等均以中街“地方狭窄,不能多容车辆,以致商贩日渐稀疏”为由,五次申请集场仍旧恢复原处,几任知县都未允准。原因是“城内中街铺户董自喜、监生郝焕、生员王德淳等人,以集场移于他处,中街必致冷落”,影响他们的生意为理由,报呈历任知县,并获得各知县的支持。五十二年四月间,乡里开端阳节神会,商民请依照前一年例,移集场至城外五天,知县林琅批准。但郝焕等人喑地与林知县串通,使知县改变前议,不许城外开集。斗行牙人和一些商贾不服,合行共同呈请,恢复集场五处轮流的旧制。林知县拘拿斗行牙人,牙行到省上诉,郝焕等人再行阻止。林知县将斗牙三人杖责至死。出了人命之后,上级政府派人处理定案:将郝焕等人照把持行市罪论处;林琅革职;按广大商民的意见,城内集场仍旧设在察院街,集市五处轮流,了结此案。郝焕等人之所以能倚杖知县的权势,把持行市,为己某利,可能有许多因素,但从林琅开始批准,后来转变态度的事实分析,郝焕等人很有可能对知县进行了贿赂,以便倚靠权势。60

前述长治县知府李为栋到任后,令在上党门盖房开集。李去任以后,“吏役牙侩串通居奇,止于上党门一处设集,四门不复轮转,居民深以为苦。”乾隆二十三年,吴九岭知县上任,居民“以集场不便”上告。正待筹办,知府批示也到了,原来集场不便之事也反映到知府衙门。于是,铲除吏役,恢复四门轮转开集,使“四城贫民咸得就近赴集,而牙侩亦无从生奸,居民称便。公同勒碑于城隍庙,以垂永远。”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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