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时期,甘肃安西镇城外“原来没有关厢,西南北三门亦无民居、客铺。惟东门外尚有客民自盖房屋,在口内拨运货物,开设铺面,现有一百数十余家,大街南北店房铺面大小不等,共计九百余间。” 原文虽然没有说明政府设置市场,但记载政府添筑护墙,对东门外的商业街市进行“防范保护”。 54 “云南省城南关外,新城铺、三市街、教场坝等处地方,虽系附郭,但路达三迤,绵亘十有余里,商贾辐辏,烟户稠密,错处五方。且铜局、盐仓,以及江广等省客民会馆,咸聚于此,贩夫脚户,暮至早行者,难以数计,奸匪最易溷迹其中”。于是政府将云南府通判移驻南关。55 这种派驻机构和官员的情况,与市镇设置相同。总之,无论是城市市场,还是市镇、农村集场的设置,政府在其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二、市场交易政策
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则,政府职能是给市场提供作为“游戏规则”的法规,确保得到遵守的环境,通过法律来调节纠纷。政府是维持市场得以正常运行的裁判员。清代前期政府也如同现代政府一样,制订了市场交易政策、法律、法规。56 法律规定:“凡占踞市行,与民争利”者,“定置重典”;“凡豪强满洲,霸占市井贸易,及满洲家人强买市物者,该城御史查参重处”;“奸猾铺户动辄纠集党类,敛分齐行,名曰公议行规,定价值若干。少有贬价售卖者,同铺家探知,同声附和,罚备酒席,需索多金”;京师“五城地方,开设猪圈之家,……用强霸占,不容他人生理”;“京城官地井水,不许挑水之人把持多家,任意增长价值,及作为世业,私相售卖”,以上各违者,均照把持行市律治罪。57 康熙时还“禁藩王及大臣家下商人各省贸易”。58 乾隆六年,有人奏称:“各省乡镇村落贸易集场,每有集主名色。此等之人并非办税领帖之牙行,或由市集起之时,第伊倡议兴举为众人之领袖;或于本集居民之内,惟彼族大人多,为众户所畏惮,因而盘踞武断,抑勒摊街小贩,索取常规复串合评价之牙行侵分余利,甚至世世子孙据为世业,罔利病民,莫此为甚。”于是,政府颁布条例,令各省对这种“集主名色”,也就是把持集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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