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体系。
不过,由于教会学校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到19世纪末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首先,教会学校的创办起初只是某个差会,甚至是某个传教士的个人行为。所谓教会教育并没有系统的计划。这些学校分散在不同的地区,在办学对象和教育方针上彼此之间并无协调和合作,对教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虽然早在1879年的《教务杂志》中,传教士认为不同的差会必须联手办学[4](P467),但由于教会学校各有其主办差会背景,传教士亦有不同的办学理念,在办学宗旨和行政架构上也不容易协调,联合的计划始终未能顺利推行。例如北京的汇文大学(Peking University)和通州的潞河书院(North China College),虽然都自称大学,但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根本无法和西方起码的所谓学院相比。要克服这种困难,唯一办法就是联合办学。早在19世纪90年代初,两校就商谈过合并事宜,但因为两校的传统不同,汇文大学较早已实行了英语教学,并准许非基督徒入学[5](P19);而通州潞河书院还没有开设英语课程,并且十分强调办学的宗教目标(5)(P31)。双方均怕联合后会丧失自己教派的办学特色,因此未能达成任何联合协议。另一个例子是广州的格致书院(Canton Christian Chllege,即岭南大学的前身),该校建立初期曾一度与培英书院(Pui Ying School)合并,但未几又分开了。主要的原因是两校的办学宗旨各不相同。格致书院本不隶属任何宗派教会,学校的宗教气氛较开放,且注重科学教育;但培英书院是属于北美长老会,十分强调宣教及神学,学校充满浓厚的宗教色彩。两校虽在1893年合并,但至1898年,再度分立[6](P19)。由此,教会学校在中国的发展虽较迅速,但在不同差会所办学校之间的合作上,却有很大的困难,成为中国基督教教育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
其次,教会教育完全不为清政府所接纳,甚至受到排斥。这一方面是由于从传教到教会办学,都是清政府因战败而不得不强咽的苦果,始终被官方看成一种异己的力量。另外从管理上来看,由于教会学校建立之际,清朝政府只有礼部专门负责掌管科举考试及选拔人才晋官事宜,并没有管理近代教育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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