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学校所提供的教育又无法与国家的考试制度挂钩,教会学校毕业生的资历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承认,毕业生的出路受到很大的限制,很难在政府及地方机构中找到工作,只能集中为教会或教会机构服务;亦有部分毕业生因英语能力较强,转而投身在商业或外贸机构(洋行)工作。因此,教会教育在19世纪末中国社会中仍然是处于边缘化的地位。
不过,清政府在教育改革方面倒并不完全排斥传教士。早自1860年代初,清政府在北京、上海及广州开办的三所同文馆,分别聘请了丁韪良(W.A.P.Martin)、林乐知(Young J.Allen)、傅兰雅(John Fryer)及哈巴(Andrew Happer)任教师。此外,传教士还就清政府的教育改革提出过许多建议。如创办登州蒙养学堂(即登州文会馆)的传教士狄考文(Calvin Mateer)曾建议由清政府在各城乡设立童蒙学(即幼稚园),以接收儿童入学,并强调儿童不分贫富贵贱,都应该有入学读书的机会。他亦提议在一府或两三府中设立一所文会馆,以实行较高层次的教育[7](P98)。林乐知也曾为清政府设计了一个循序渐进的学制系统:“即是童年6、7岁者必入初学塾,教以浅近各书;稍长,升入文学塾;更长,升入书院,此皆兼习各学者也。至升入博学院,则有分类专习之学矣。每一小乡镇必设初学塾,一塾不能容,不妨多设二三塾;一州、县及户口繁盛之大镇必设文学塾;一府必设书院;一省必设博学院。”[8](P140)这些传教士关于教育改革的言论对当时中国的洋务运动和维新变革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过,他们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影响仍然是十分有限的。反观1900年前的中国教育,主流的思想仍然是停留在正式的科举制度上。新式的教育虽已逐渐为国人引进,可惜1898年的维新变革推行不久即又发生政变,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仍然掌握着朝廷的大权,推翻了维新派所建议的教育改革。因此,真正的教育变革只能发生在义和团运动之后。
二、义和团运动之后教会学校的变动
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的教育改革,促使教会学校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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